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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越说着,情绪突然沉闷,和今天这雨一样,没由来。

    真想刀了这阴天。

    “没事儿,他喜欢吃就给他吃呗,开心最重要,这年纪难得还能有这么好的胃口呢,而且,凌老板都是公开下厨,卫生安全问题不用说,我爷爷在你这吃饭,我很放心。”

    他早就知道家里老头近半年食欲不高的事儿,还不容易这次能多吃一些,肯定得让他吃满意咯。

    “你说得对,你爷爷有你这样开明的孙子,很幸福,今天的菜单,看看需要吃点什么。”

    张家钰:前半句怎么感觉怪怪的呢?

    虽说饭馆十一点营业,但平时凌越在十点半时,就开始做菜,确保能让第一位食客在十一点能吃到。

    张家钰选择不看菜单:“全要!菜单,在凌老板这儿不需要看。”

    “还是得看的,你要付钱。”

    路仁走来,接过张家钰的话,“两道菜,一共98元。”

    张家看了一眼菜单,“今天只有两道菜呀?而且还是每桌限购两道菜。”不开心。

    “今天下雨,懒得出去买食材。”凌越解释。

    今天的鸡肉都是她前段时间路过农贸市场时,见到鲜活的鸡,直接买了二十只让老板处理好,放在食材包里,为的就是防止突发状况,例如今天。

    放在食材包里的鸡肉,依旧保持第一天刚屠宰时的新鲜。

    凌越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这时她已经在厨房忙碌,而邓一珩则是按照她的吩咐,切蒜苔,这小子有点刀工,切点蒜苔没问题。

    路仁呢,则是在洗香菇和剥蒜。

    今日饭馆菜单,粉皮鸡和蒜苔炒腊肉。

    红薯粉皮,和鸡一起炖,将粉皮炖得透明,粉皮滑溜溜的,解馋,是地道的营养农家菜。

    “越越,我还要准备什么吗?”路仁已经将蒜剥好,香菇洗好。

    “暂时不用了。”

    这没事儿干,路仁又开启话唠模式,“这粉皮鸡,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是哪里的特色呀?”

    她这话倒是给凌越问住了,大脑飞速旋转,终于记起来:“蒲坂那边的特色,我做的这道菜算是改良版,因为还要加入香菇,香菇粉皮炖鸡。”

    “那粉皮鸡,就是只有粉皮和鸡肉咯?”

    “是的,还有粉皮烧鸡,粉皮炖鸡块,鸡焖粉皮等,都可以统称为粉皮鸡,但烹饪手法不同,煎、焖、炖、煮,味道都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听着就馋,咱老大就是行走的食谱,没有什么菜是她不会的。”

    凌越听完笑着点头:“一竖,你的话,我很赞同。”

    此时,饭馆内传开一道比凌越还要开心的嚎叫声。

    “哈哈哈!真好吃,我又来了!”

    站在门口的马文萱,手扶着额头,挡住自己的眼睛,看不到,假装不尴尬。

    她哥疯了,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27章 粉皮鸡 怎么吃,都好吃

    察觉到其他人的目光,马文义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失态,拳头捂着嘴,假装咳嗽一声缓解尴尬。

    但没用的,他自欺欺人,饭馆里人实在多,就连凌越都忍不住闻声望去,不过很快又被面前正在烹饪的菜勾回神。

    粉皮鸡最独特的一味料是砂仁,它是药,也是菜。可以煲汤、炖肉、煮粥,甚至作为零食。

    砂仁的加入,能够完美中和掉鸡肉自带的腥,还能为这道菜提升营养价值。

    处理好的鸡肉加入葱花蒜等大料,大火炖半个小时左右。

    趁这时间,凌越先炒蒜苔炒腊肉,蒜苔是今早刚买的,翠绿新鲜,本身就是一道很好吃的菜,甚至可以用“高级”来形容,鲜、嫩、趁口,囊括所有蔬菜的品质。

    和腊肉一起入口,有反差感,也是最佳拍档。

    蒸到七分熟的腊肉切成薄片,里头的油脂分泌出来,浓郁的香味侵袭厨房,有些腻,但很快厨房里的两位小帮手就不这么认为。

    腊肉炒出香味后,直接加切好的蒜苔和辣椒,直到蒜香味传出,和腊肉独有的醇厚香气交缠,二者的气味互不退让,充分表现自己。再加入生抽、老抽、胡椒和盐翻炒,虽然腊肉本身带着咸味,但盐也是必要的,否则蒜苔单独吃时,没有味道,而加入胡椒,也是为激发出蒜苔的味。

    蒜苔快炒脱水,如此一道蒜苔炒腊肉便完成,凌越一连炒了三份,让路仁端给食客们,这才开始做粉皮鸡。

    已经蒸好的鸡要再炒过一遍,才能做到入味软烂脱骨的效果。

    以前后厨流行一句话:炒鸡不炸姜,神仙也炒不香。

    她很赞同。

    姜入油,炸出刺鼻的姜气味,捞出姜片放鸡肉,大火翻炒到油清亮不浑浊的状态,此时的鸡肉呈现淡淡的黄色,加葱段、干辣椒、砂仁、桂皮、八角和香叶大料,翻炒两分钟激出香味。

    如果没有砂仁,也可以放白芷,同样有去腥的功效。

    文火炖一会儿,期间凌越在橱柜里拿出碗,调个喷香十足的酱汁。

    然后拿出今天的另一位重磅级嘉宾,粉皮。

    邓一珩都看傻了,不是?这一块塑料一样透明圆形的东西是吃的?

    察觉到他疑惑的眼神,凌越终于出声解释:“粉皮,你没见过啊?这样的粉皮很好吃。”

    “真没见过,第一次见,我刚刚还以为是哪来的塑料袋呢。”

    凌越一边调配酱汁,一边笑着回答说:“你真幽默,你才是杀死厨房。”

    “啊?”老大说话莫名其妙的。

    凌越没在搭理邓一珩,手里搅和着酱汁,这是一碗集甜面酱、黄豆酱、蚝油和生抽的绝味酱汁。

    “切点青红椒,滚刀切。”凌越突然出声。

    二人:who啊?

    凌越视线落在邓一珩身上,虽然等级是杀死厨房,但刀工却有一点,或许是和他所学的专业有关。

    毕竟学艺术设计的,也需要用刀不是?

    刻刀切刀也是刀。

    “得咧,俺老邓这就来。”邓一珩放下手中擦桌的活儿,屁颠屁颠跑来。

    路仁:我也要学切菜!!

    锅里滋啦滋啦地响,开盖倒入酱汁翻炒,鸡肉瞬间变色,甜面酱与黄豆酱的香气被充分的挥发,整个厨房都甜腻腻的,加热水稀释,锅一样大的粉皮加入,遇水后的粉皮慢慢软化,再加入香菇,鸡肉事先蒸过,再文火炖十分钟就可以,加入青红椒煮到断生出锅。

    菜被端上桌,食客们便迫不及待夹起煮得透明的粉皮,软糯糯的,浸满了红色的汤汁。

    又夹一块鸡肉入口,骨头便随着筷子的移开而脱出,鸡肉里头不似这道菜表面这般红润,而是些许的嫩白,但口感软嫩而且带着淡淡的咸味,如果你想吃重口味一点的?那就蘸上汤汁。

    “要我说,这汤汁才是一绝。”热闹的饭馆传出一道兴奋的声音,“汤汁拌米饭,不吃肉都香!”

    三种吃法,怎么吃,都好吃。

    每周来真好吃就餐,简直是对牛马生活的慰藉。

    张家钰转过头看向声音来源,一脸认同:“姐们儿,你说得对。”

    在场都是老顾客,大家多多少少都认识。

    不仅是食客们在吃,厨房内两大馋嘴也在吃。

    凌越在做菜时稍微留了几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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