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心小说 > 百合耽美 > 不知我哥是嬴政

80-90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您现在阅读的是闻心小说www.wenx.net提供的《不知我哥是嬴政》80-90(第15/19页)

车沉默接过。

    赵迁此人,听不得半句逆耳忠言。

    若是让对方上位,如他氏族这般中正之流,恐怕下场不会好到哪里去。

    赵嘉见他脸色不好,笑道:“若是宴请之日定下来,不知可否为我讨一书?”

    李左车:“!!”

    纸笔之流,定会引去众多隐士食客,赵嘉所言,恰说明他并没有因此事彻底消沉。

    他心中仍存进取之意。

    李左车当即大喜,握紧掌心玉:“彩!”

    他又坐下跟对方喝上几盏酒,聊了些如何安排此事的琐碎章程。

    末了,酒尽临别。

    李左车望着夜色欲言又止。

    赵嘉察觉,檐下相询:“可是有什么难处?”

    李左车迟疑道:“不知算不算难处。”

    赵嘉苍白憔悴的脸上,浮出一丝笑意:“但讲无妨。”

    “淑女她……”李左车顿了顿,“与秦王容貌似乎有些相像。”

    西半球,牛贺州。

    斗牛部落到了放饭的时候,首领根据每个人的功劳舀食物。

    一众野民端着大张的叶子把容器围起来,等食物落在叶子上,便捧着回到自己的住处,好好享用这一餐。

    小孩姐捧着食物跟在高树背后,亦步亦趋,一口一个“阿母”,颇有些讨好的意味。

    高树看着她的样子,冷哼一声,不是很高兴地用脚把自己的崽拨开,让她回去自己应该待的地方。

    小孩姐说:“阿母,我们山洞有摘回来的果子,削掉皮以后裹在饭里,捏成一团或一条,特别好吃,你要尝尝吗?”

    高树嗤之以鼻:“在凰城学来的东西?”

    小孩姐说:“不是,是一个叫骨头部落的首领教我的办法。”

    她第一次吃饭团饭卷,的确是自己卷的,不是今日的饭卷。

    至于骨头部落的首领从哪里学来,那就与她无关了。

    “呵。”高树冷声说,“不需要。”

    阿母对凰城的偏见,似乎比她知道的还要深,小孩姐第一次投机取巧宣布失败。

    她也不气馁。

    想着她们刚才吃饭卷已经吃饱了,而且吃过凰城部落的东西之后,再吃自己部落的东西,多少有些难以入口。

    她们就把饭送给其他人加餐,将饭卷裹在大片叶子里,抱着前往自家阿母的山洞里,说她们吃从凰城部落的东西吃饱了,这些卷好的饭吃不下。

    东西一放下,小孩姐就跑,完全不怕她们丢掉。

    毕竟丢掉食物在哪个部落都是大罪,要是被发现的话,轻则挨一顿打,重则赶出部落。

    高树:“……”

    这顽皮孩子,到底像谁啊!

    她和阿母分明都是稳重异常的人。

    冬日不外出狩猎,饭比往常少,其实对她们狩猎队的人来说,吃得远不够饱。

    听到还有食物,同伴都围上来,将叶子打开。

    “这是什么?”有人拿起饭卷,看着黑漆漆的一团,觉得很古怪。

    她嗅了嗅,没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甚至连味道都不大。

    黑紫色的外衣将白米饭和里面的肉包裹严实,这群人看不出有什么稀奇的。

    有人舔了一口,觉得有些像从河里捞上来的那些绿油油的草的味道。

    她们今日的饭食,好像没有把草丢进去煮吧?

    尽管疑惑,但对野民而言,进食的本能足以盖过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

    她们看向队伍里最厉害的高树,目光中带着垂涎和殷切。

    部落的分工和分饭都有明确的规矩,高树身为她们小队的最强者,是平时狩猎最多的人。

    她不动,她们也不敢随便乱吃。

    “这就是叶说的,凰城那古怪的吃法?”她拿过一长条饭卷,怎么打量都不觉得这一团黑漆漆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

    不就是把饭团起来,用力压紧。

    估计就是小孩子图新奇,没试过这样吃,就当成宝。

    她嗤笑一声,将饭卷塞进嘴巴咬断。

    第一口,只觉得饭卷有些水草的微腥咸味,中间似乎还夹了很多奇怪的长条,拖拖拉拉的,需要咬断。

    嚼上两三口之后,她的脸色就变了。

    东西明明是冷冰冰的,照理说应该会特别难吃,但是并没有。

    在口腔中已经混成一团的食物,带着海产品的鲜香、腌制瓜果的清脆、肉类的咸香鲜嫩、米饭的糯软弹牙、肉汁的饱满清润……

    各种独特的味道涌来,却并不混杂,反而十分鲜明,咬一口就能品出一股独特的味道。

    咬到米饭清香微甜,咬到菊芋和腌制的木瓜则酸脆开胃,咬到鳄鱼肉则嫩滑鲜香……

    还有一种薄脆的东西,跟瓜果的脆完全不同,香气比较霸道,喷发出来,能直接抵达鼻腔。

    她仿佛闻到一股焦香味。

    饭团还没嚼到中间时,还有些干,等咬到叉烧后,汁水混着米饭,稀罕的甜香占据舌尖,莫名令人精神一振。

    就像干涸一个旱季的田地,突然就碰上霖霖雨季,舒爽得头皮都在展开。

    她莫名就想起,小时候阿母带她到溪边洗头,指腹轻轻挠过头皮那种亲近、珍爱得令人眼眶发热的感觉。

    野民并不知晓,这种感觉名为“幸福”。

    此刻,高树突然发现,原来吃东西这种无聊的事情,除了补充失去的体力,维持生命之外,还能这么享受!

    她大口咀嚼,将剩下的半卷塞进嘴里。

    好吃!

    太好吃了!!

    其他拿了饭卷的人,也狼吞虎咽得厉害,三两口就把一大条鼓鼓囊囊的饭卷吃光。

    “咔咔”的脆响在山洞此起彼伏。

    活了小半辈子,她们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味道。

    蜂蜜已经是她们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若是幸运的话,几年应该能吃上一回。

    可这饭卷比蜂蜜还好吃!

    东西吃得太快,有些味道尝到了,但是尝得不是很仔细,现在想要回味,只能拼命砸吧一下嘴。

    饭卷干净,她们又不是孩子,一口接一口,根本没让汁水淌下来,连吮一下手指回味的机会都没有。

    有人感叹:“这是叶从凰城学来的做法?倒是比我们直接吃要更好吃,待会儿不如问问她怎么弄出来的?”

    要是天天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干什么不行!

    她说话的时候,小心翼翼觑着高树脸色。

    高树神色复杂。

    把叶她们那群小崽子抓回来的时候,她就一直嚷嚷,她是去学东西,回来造福她们斗牛部落,不是要叛离部落。

    那时候她都气疯了,什么也不想听。

    现在再想起来,难免觉得脸热。

    敢情这群瓜崽崽去凰城部落,还真不是胡闹!

    许久,高树松了口:“的确比直接吃要更好吃,那你们就问问她吧。”

    不过她的脸热很快就变成了脸红脖子粗。

    盖因躲在山洞口的小孩姐,听到她们感叹饭卷好吃之后,就跳出来戳穿了真相

    “这不是部落的饭菜,是凰城的饭菜。”

    “只要去打工,一天能有两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百度   搜狗搜索   必应搜索   神马搜索   360搜索

闻心小说|全本小说阅读-书本只会陈旧,不会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