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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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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头队里的事情绝大多数都队里解决,很少有难道公社的,知青张口闭口的公安局唬住不少村民。

    包括前村长。

    王老二不要看他叫的闹的这么大声,真正做主的还是王老二他爹。

    而且大队长又不傻,更不可能站在一直和自己作队的王家,当即定下王老二赔知青一块五或二十斤粮食。

    一块五肯定买不够二十斤粮食,十斤都不够,但这是在挣钱不易的村里,细粮且不说,红薯粗粮还是能拿出几十斤的,何况王老二这样家庭条件不错的人家。

    此事且作罢。

    叶榆胜了前村长和落选村长,堪称一战成名,再加上她昨早还怼过七大姑八大姨,名声在村里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包括她一脚踢飞王老二五/十几/几十米/十几里(???)。

    村民们也不瞎叫她闺女或姑娘,至少当面都叫“女同志”或“叶同志”,还有人听信越传越离谱的谣言绕着她走。

    叶榆本来也不是性子多合群的人,这样一来即便好奇也没人来打听或询问其他知青的事情,耳朵落个清静,不是不知道有人背后议论,但这与她何关?

    白得二十斤粮食√。

    叶榆只觉得今天天气可真不错,雨后的山村萦绕着泥土的芬芳。

    干活也超有劲儿。

    与桂花嫂的配合也是满分,她们各自的工分也是最高的10工分。

    桂花嫂觉得自己纯粹在蹭白工,既不好意思,也心生感激,只想着要赶紧把叶知青需要东西编出来才是。

    桂花嫂也听说上工路上的事情,她当然是站在叶榆一边,却还是对叶榆表示担心,“恶语伤人六月寒”,这一句俗话自打她丈夫去世后才深刻了解。

    自在无束活着的叶榆,也成为她现在最羡慕和佩服的人。

    今天的绵绵秋雨虽然不大,但一直没停,再加上地全部都犁完了,下午下工的时间比昨天还早一些。

    叶榆去王老二家把二十斤粮食拎回知青点。

    不出意外,二十斤粮食都是红薯,但她一点也不嫌弃,这样的好事多来几个多好,可惜王老二似吓破了胆,去他家时躲在屋子里不出来,不能再薅几次羊毛。

    那一脚是不是有点重?可她十分之一的劲都没使出呢!王老二没留下啥明显的后遗症就是证明。

    “哎,有点可惜。”

    叶榆把红薯放在厨房,回到房间,从屋里拿出一些主要由王来娣备的上门礼,放入背篓,背着它们走亲戚去。

    第25章 姥姥姥爷

    王来娣为了娘家能够照顾自己的女儿, 也真是狠下血本,备了不少东西。

    先说长辈的,王姥爷王姥姥两人一人一件马甲, 即坎肩, 布料现在有多难得懂得都懂, 很多人一年四季都不一定有一件新衣裳,更不提棉花夹层。

    若非王来娣在纺织厂上班, 这些东西未必能搞到, 这两件新坎肩省着点穿,够王姥姥王姥爷穿个七、八、十年不成问题。

    长辈有了, 再说同辈。

    王来娣上面有两个姐姐, 下面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家里姐妹就她嫁的最好,考上县里的高中,又因大姐夫的关系在城里找了份临时工工作,认识孩子们他爸叶红军,也因此,她对自己五个儿女的学习都特上心。

    王来娣的姐姐王妱娣也嫁的还行, 嫁到县城, 爱人是镇上唯一一家国营饭店的大厨,还花关系帮也她找了份正式职工, 双职工家庭在这年代基本上都能过的不错。

    三姐王盼娣、五妹王五娣都嫁到王家沟附近大队。

    王来娣与姐姐王妱娣的关系最好,王盼娣性子比较沉默,一句话打不出来一个屁来,对她最大印象止步于这里。

    王五娣据说是她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的,关系也不错,这年代年长的女儿都是家中小女儿小儿子的另外半个妈,指不定比父母都更负责。

    唯一弟弟王传根同样也是王来娣一手抚养大的, 作为家里唯一一根独苗,王传根真是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小时候就没怎么干过活,后来读书成绩也很不好,不然也不至于王来娣去上高中。

    王来娣说叶榆他舅王老根过去性子被宠的有点懒,但胜在性子憨,说得不好听的就是又傻又笨,被同村同龄人捉弄也不是一两次了,后面娶了媳妇情况才好一些。

    王传根娶了隔壁大队村长女儿刘红梅,成亲是王来娣早出嫁,对这个弟媳性子也不太了解,寥寥几次接触知道她是个聪明人,每次见面也都和和生财。

    老天爷仿佛为了均衡概率一样,这俩口子生了三男一女,儿子名字都叫老虎,王大虎王二虎王小虎,以及王小妹。

    王大虎王二虎都已成亲,王小虎王小妹是一对双胞胎,比叶榆小几岁,他们和叶保国差不多大。

    王大虎王二虎他们肯定有孩子,但更小一辈有几人,王来娣不知道,亲戚间就是这样,长期不走生疏得飞快。

    王来娣给同辈的兄弟姐妹准备一人一双手套或一件围巾,由马甲剩下的碎布做的,王大虎几个晚辈则不需要她准备,顶多给家里再往下的不知道多少个小孩儿,备了一些冰糖、炉果、江米条等小零食。

    此外还有备一些送给村里其他亲戚的小礼,也都是给小孩子的零食小吃,这年头孩子最精贵,送给他们准不会出错,这里面又以给王妱娣家的小孩子最多,这些现在都放在空间里还没拿出来。

    王来娣过去与娘家关系不亲不热,这些年回娘家次数少,彼此印象突然变好了,可能这就是远香近臭的缘故。

    叶榆见到后总有一种把它们昧下换旧课本旧橡皮擦旧铅笔的蠢蠢欲动,最终还是为数不多的良心占了上风。

    她自认为不算好人,生在末世,也不是没有杀人越货过。

    但杀的一般都是坏人恶人,或者纯属于黑吃黑,对于普通人别人手中的东西,惦记归惦记,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底线的,何况还是小孩子的东西。

    叶榆送礼也不藏着掖着,背篓大敞着,让人眼红的坎肩“不经意间”挂了一小半在外面,大背篓里又是江米条,还有炉果冰糖,事实上除了江米条外,炉果和冰糖都比水果糖便宜,胜在冰糖能煮饭做菜。

    并非她乐意当显眼包,这是王来娣耳提面命的,村里人知道她送了什么礼,才会夸她们母女孝顺,也对督促王姥爷王姥姥一大家子对她困难时能搭一把手。

    虽然叶榆未必用得上就是了,但表王来娣孝心的事情也的确值得做。

    这一路上路上遇见不少村民,叶榆对于他们的打招呼,也微笑或点头回应,以至于让人受宠若惊。

    毕竟经过今天早上前村长一家一事后,大家在这个年轻漂亮的女知青面前不免有点心里发毛,也有早看王老二不顺眼的村里人打心里佩服她,每次见面,都在心叹这人的外表和战斗力的反差真贼大。

    也有几个鼓起勇气客气搭话的:“叶同志这是去看姥姥姥爷吧?哟,带这么多好东西呀?这坎肩可真厚实啊,棉布真新真软。”

    “少见多怪!王来娣前两年回娘家不也大包小包,这闺女虽然嫁的有点远,还一直惦记娘家呢!”

    “狗剩叔可真有福气,几个女儿都是孝顺的,儿子又为他生了好几个孙子,这以后的福啊,怕是享不尽了,真让人羡慕。”

    “别说他家,你家那几个小子也不差,下地干活绝对一把手。”

    “哪有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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