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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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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却能认出六皇子,便已是超出了他的本分了。

    乐无涯心中知晓他了的身份,对此人却并无意见,这些日子以来,照样是和他连说带笑。

    要是自己不死,这小子该是自己的下属。

    且他颇有干细作的天分,乐无涯爱才,看着驿卒的眼神,几乎透出了几分慈爱。

    乐无涯一句递一句地同他聊天,聊得兴高采烈。

    驿卒则越和他相谈越是心惊,活活谈出了一身的淋漓大汗。

    待到乐无涯心满意足地离去之时,他抬手抹了抹汗,感叹道:

    好家伙,祖宗十八代的消息起码被他套去了六代。

    他刚擦完冷汗,又懊恼地一拍脑袋:

    要死!

    连他今天去哪里都没打听出来呢!

    ……

    乐无涯咬着一根从路边捡来的狗尾巴草,骑在马上,放缰前行。

    有一只金黄的蜂子嗡嗡绕着他,懒洋洋地飞。

    乐无涯并不驱赶,只用牙齿拨动着草秆,望着日头,自想心事。

    上京的事办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件至重要的事,等着他去收尾。

    乐无涯去陶然亭的状元阁挑了半晌,挑回了一方结实的砚台,又去了上京一家著名的跌打医馆回春阁,买回了一大瓶药油。

    砚台给大哥,药油给二哥,都是不算昂贵却又能表达心意的东西。

    乐无涯将礼物盘点一番,想着再加上他带来的南亭特产,上门拜访的礼节这就算是全了。

    但转念一想,乐无涯想起了今早进京时,他路过了京郊那株几乎快要活成精的野柿子树。

    他嗅了一鼻子甜蜜的柿香,有感而发,又掏钱买了一大篮便宜又新鲜的柿子。

    ……

    今日,乐珩只有上午有课,又不必坐班,上完了课,便提着书箱向外走去。

    刚走到国子监门口,他身边不远处便幽幽地飘来一声问候:“乐博士?”

    乐珩一怔,侧过脸去,正巧看到乐无涯抱着一篮子柿子,乖巧地坐在一处砌好的台基上,嘴角是灿烂春意,眼睛是秋水明星。

    乐珩一阵恍惚。

    以前,他与乐珏在国子监上学,而阿狸身无功名,还在书院里读书。

    书院散学要比国子监更早些。

    散学后,阿狸经常会跑来国子监,就坐在这个位置,怀抱着书箱,把脑袋垫在箱箧之上,等他们一起回家。

    只要乐珩、乐珏一出现,他必会热情万丈地迎上去。

    他打扮成了个端庄的小书生模样,但神情更像是神狐故事里的小精怪,溜到他们身边,团团地抱着两手作揖:“大哥,二哥。”

    乐珩有心去揉一揉他的脑袋,但碍于要树立大哥的威严,只好坚持着不去抱他。

    乐珏没那么多顾忌,一下就把小乐无涯搂起来,顶在脑袋上,抓住他的双手,作威胁状:“说,是喜欢大哥还是二哥?”

    “喜欢大哥。”乐无涯狡猾道,“二哥喜欢我!”

    乐珏思维简单,被哄得眉开眼笑,把他的手掌搭在自己脖子上:“乖,二哥最喜欢你,想吃什么,二哥给你买!”

    乐无涯看向乐珩,不肯落下了他:“大哥想吃什么?”

    乐珩早已忘记,自己说想吃什么东西了。

    左不过是阿狸喜欢吃的那些罢了。

    回过神来,乐珩怀着一颗砰砰跳动的心,快步走近了他:“闻人县令,今日怎么有空……?”

    乐无涯轻巧地跳起身来:“我的事办完啦。”

    他冲他一伸手,挺坦然地道:“来向乐博士讨我的感谢宴。”

    这话说得极其没有水平,赖唧唧的,有股天然的撒娇意味,但落在乐珩耳里简直动听异常。

    “今日?”他飘飘然地道,“家里没备下什么好酒好菜。”

    “家常便饭就成。”

    乐无涯把柿子递过去,换下他手中沉甸甸的书箱:“乐二哥今日在家吗?”

    “在。他请了两日假,昨儿和今天都在家。”

    乐无涯:“那就走哇。”

    乐珩眼眶一阵酸涩潮润:“……走。”

    ……

    整个乐家,被四年前的那一击直接打到了尘埃里,任谁都不认为他们有再爬起来的可能。

    乐无涯死后两年,皇上还留了几双眼睛窥伺他们。

    然而,继乐无涯死后,官场新秀如解季同之流,宛如雨后春笋一样地生长起来,皇上明里暗里养着的那些眼线,要是一味耗在这过时之人的府邸里,未免过于浪费了。

    后来,为了节省家中开支,乐家裁撤了一批下人仆妇,许多眼线趁机撤出。

    如此一来,府里是冷清荒僻了些,却意外地成了整个上京最干净的官邸。

    独守空房的乐珏一见乐无涯,直接乐疯了,干脆是一扎围裙,自己一头撞进厨房,说要亲自做一桌子菜,好好款待来客。

    乐无涯记得自家二哥向来是和自己一样仰着脖子等着吃的吃货,心里生疑,便向乐珩打听道:“乐家二哥还有这样的手艺呢?”

    “他没别的事可做。”乐珩轻描淡写道,“有一把好力气没处使,就琢磨颠勺去了。”

    乐珩已经努力把话讲得委婉了。

    可是个中辛酸,只有他们知晓。

    乐珏为人豪爽,京中原有好友无数,是个能玩爱玩的人。

    阿狸的倒台,把他们全家一起扫到了上京官场的边缘地带。

    乐珏那些好友审时度势,对他敬而远之。

    乐珏精力旺盛,却无处发泄,除了去火枪营里点卯,就是在这三尺灶台前打转,嘴上说着没事儿,可他心中之苦,或许也只有乐珏自己尝得分明。

    时日久了,乐家人早就统一地麻木了。

    经历过长街一事,乐珩确信,以闻人县令的为人,不会瞧不起他们。

    他只担心会从他眼中看到惋惜同情的眼神。

    ——他们家已经身在泥潭之中,旁人对他们的同情,除了进一步刺痛他们,毫无作用。

    没想到,乐无涯的反应堪称剑走偏锋。

    他轻松地玩笑道:“挺好,人尽其材,将来承袭乐将军的军职,上了战场,也能将敌人一勺烩了。”

    乐珩张了张嘴。

    ……乐将军的军职,恐怕是不可能继承给他们了。

    然而乐珩并无意责怪于他。

    闻人县令未在京中任职,不知晓京中诸事,能有此祝愿,全然是发自真心。

    他微微地翘起唇角:“借闻人县令吉言。”

    乐无涯捧着茶杯左顾右盼:“叶夫人呢?”

    乐珩:“闻人县令来得不巧。家慈带着我的一双儿女,去我夫人家里小住。”

    乐无涯眨眨眼,觉得这个回答很是古怪:“贵夫人……不住在乐家?”

    乐珩很克制地答说:“住在乐家,对她不好。”

    乐无涯一边吸溜溜地喝茶,一边在脑海中构筑起一桩爱恨情仇的官司来。

    他家大哥虽说向来迂腐严肃,是个不谈风月之人,但说到夫人时,话音柔软,眼底生光,显然是与她有情,且情谊不浅。

    既是两家仍有走动,那就是还有希望。

    聊乐家的事情,坏事居多,好事偏少,乐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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