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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心小说www.wenx.net提供的《好像有点太迷人了[快穿]》110-120(第8/14页)
变。”
“……娘你也是。”
白毓臻垂眸,怀中的木盒轻飘飘的,可以抱着爬一座山头,又重得不可思议,那是白振昌灵魂的重量。
沉静的目光落在木盒上,他开口,“娘,爹陪了我这么久,我很开心。”
因为听不真切而早已悄悄挪了位置的丁绍元闻言,似有所感,下一秒,青年将那装着白振昌骨灰的木盒放下,转而拿起身旁背了一路的铁锹,站起身,“娘,爹也很想你。”
山上的气候本就偏冷,更何况是冬天,泥土成了冻土。很快,白毓臻便有些吃力了,但他也不着急,累了就歇一会儿,好了再动。
就这样慢吞吞的,脚边也起了一个土堆。
丁绍元彻底无言,不止是因为白毓臻完全违背了村里传统丧葬习俗的“掘坟”行为,更重要的是,此时做着这件事情时,他的脸色平静,似乎只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
一边铲,时不时地聊着,“娘,你和爹有空了,多来梦里看看我。”
又或者,“爹,委屈你了,但这是娘的地盘,你应该也不会在意吧。”
见白毓臻又一次累得停下,终于遏制不住心头悸动,抬脚走近的丁绍元从他背后伸手,握住了铁锹柄,“我来吧——”
因为没力气,他轻轻松松就将其拿过,一铲子下去,还有闲心说道:“‘丑媳妇儿还得见公婆’呢,在咱爹咱娘面前,我这要好好表现表现——”
就这样,在两人的努力下,装着白振昌骨灰的木盒终于被埋了进去,土堆很快恢复如常。
这样一番运动下来,饶是丁绍元,也呼吸急促了几分,他抹去额前的汗,挑眉冲着有些发呆的人笑了一下,“老婆,我做得好吧!”
白毓臻站在娘的——现在是爹娘的坟前,耳边是男人邀功的轻笑声,忽地一下,那股曾压在心底数个日日夜夜的沉重,倏地就消散了。
“……嗯。”他低头,拍了拍有些湿润的袖口。
“嗯?老婆你应我了?”还在喋喋不休的丁绍元话语一顿,眼神落在白毓臻身上,见他脸色不变后,终于意识到了什么,他“嘭”地一下丢下手上的铁锹,几步过去,双手紧握着青年的肩膀,声音甚至因为太过迫切而短暂卡壳了一下,“你、你……”男人深吸一口气,才将话完整地说出:
“你刚刚,听到我叫你什么了吗?”
白毓臻看着坟边那朵方才没注意的白色小花,目光有些出神,下意识点了点头,下一刻,视线剧烈晃动——他被丁绍元一把抱了起来。
直到转了一圈,将其放下,男人都还有些语无伦次,甚至眼神瞥见坟堆时语气带上了感激:“岳父岳母,感恩你们将我老婆生下来给我。”
白毓臻鼓着小脸,脑袋还有些晕晕,先一拳垂在了男人身上,又被对方抱住,不要脸地凑到眼前,轻声说:“爹娘都在看着呢,乖。”
这么一句,怀中的青年就又安静了下来,视野中,那朵小花随着山风轻轻摇摆,簌簌的残雪从树枝的上坠落,当那道带着微微凉意的风拂过他的面颊时,白毓臻笑着,感受着那和梦中一样柔和的抚摸,即使眼睛微红,却没有哭。
“我爱你们。”他这样告白。
……
当兵荒马乱的陆嗣一行人在山路尽头的寻到他们时,几乎是想也不想,就要冲上来给丁绍元一拳——
却在半道被白毓臻拦住。
“……珍珍?”陆嗣的脸上,除了不可思议,还有些茫然。
宋知衍不动声色地环顾姿态隐隐带着亲密的两人一圈,心下有了计较,在冲突闹大之前抬脚走上去,看着不发一言的青年,轻轻一笑,唇边的弧度温和,“怎么不说一声就上山了?”
“我们很担心你,小臻。”
直到这时,白毓臻的表情才发生了些变化,从先前那种丁香结般的惆惘情绪脱离,回到现实,落在身上的几道目光不用细看,满是掩藏不住的担忧,离自己最近的陆嗣更是有些受伤,想伸出的手犹犹豫豫,却始终不肯离开。
“宝贝。”就在这时,身后的丁绍元抬手,当着三个男人的面轻抚了一下青年的面颊,掌心触及的凉意令他皱了皱眉,“我们先回去,好吗?”
鼻尖落下微弱的凉意,白毓臻抬眼,漫天的雪花纷纷扬扬落下,仿佛也在他的眼中落下了一丝涟漪。
当他慢吞吞点头后,肉眼可见的,男人们都纷纷松了一口气,陆嗣更是耐不住,一把牵起他的手,有些心疼地揣在怀里搓了搓,语气可怜巴巴:“我可担心你了……”
被牵着向前走了几步,白毓臻才心神回笼,还想要习惯性地摸一摸怀中,被察觉到的丁绍元按了按手背,将两人动作收进眼中的江巡眼神微暗。
一回去,换衣服、毛毯子、热姜汤……一套流程下来,白毓臻哈出一口白绒绒的雾气,被过来的江巡摸了摸头顶,他抬头,两人对视良久,蓦地,他瘪了瘪嘴——
“哥哥,我今天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
方才趁着回屋察看了一番,发现木盒子不见的江巡闻言眼神微动,几乎是立刻就知道青年做了什么。
“但……”白毓臻瘪着的嘴角又微微向上扬起了一个小小的弧度,“我并不后悔。”
原本准备在下一秒就抬起将其拥住、打算好好安慰的手臂微颤,江巡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仰着小脸,永远是爹娘和哥哥心中最珍爱的乖宝。
垂在身侧的手被对方牵了过去,柔软的脸颊在宽厚的手掌中主动蹭了蹭,青年此时一副有些小得意的样儿。
简直、简直是……
不知道要怎么爱才够。
而事后,白毓臻和丁绍元堪称“惊世骇俗”的行为被其他几人知晓,诡异的是,除了最开始的惊讶,几人都很平静地接受了,不提无底线溺爱的江巡和万事波澜不惊的宋知衍,就连脾气最外放的陆嗣都一副“哦,知道了,然后呢”的表情。
甚至陆嗣还不肯承认,在他心里,最先冒出来的竟然是微妙的嫉妒:这样对白毓臻来说“意义非凡”的事情,当初陪在对方身边的,竟然不是自己。
反倒便宜了丁绍元这个上不得台面的小子,甚至就此让他“翻了身”,没看现在成天明目张胆地围在白毓臻身边,像只打不死的苍蝇!
“小臻能就此解开心结,这很好。”宋知衍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也是在几天前,去了城里一趟,他才得以有空配了一副,乡下的朴实原始的生活终究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些印记。
但因为度数不高,男人也不常戴。
对于这件事情,最遗憾反而是本人,宋知衍始终忘不了某只小猫第一次看到他戴眼镜时的眼神——
亮晶晶的,眼底的惊艳藏也藏不住,甚至在他讲解文章故意倾身靠近时,捏着笔的手指有些蠢蠢欲动,在他似有所感地赶在前一刻退回原位后,还有些隐隐的遗憾。
这一点很快被家里的其他男人察觉,一次,在青年醒后模糊不清的时候,陆嗣不知道去哪里也搞了一副眼镜,故意在小猫面前晃啊晃,见把人的眼神勾得游来游去后,故作不经意地挨近,一下就被凑上前的白毓臻吻在了颊边,成功得到了一个香甜的吻。
一整天,陆嗣周身都在冒泡,宋知衍和江巡还好,对前者来说,这种低劣的手段只是暂时的,他心中清楚,真正透过“戴眼镜”这个行为吸引到青年的,是自己身上那种富有学识、对书本侃侃而谈时的“高知感”,陆嗣……充其量只是东施效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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