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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心小说www.wenx.net提供的《帝一臣》110-115(第3/14页)
且不是你们陛下让郑大人贴身护卫我的吗?我搬过去不是正合适?”
贴身护卫也不是要搬过去让人护卫的意思啊。
燕长风挠了挠脑袋,也跟着劝:“公主,胡同里人员混杂,人来人往怕是会惊扰公主。”
“无妨,与民同乐嘛,这不应和了郑大人今天画的那幅画吗?”霍羽笑着看向郑清容,“郑大人说是与不是?”
郑清容呵呵。
搞半天先前做的那些都是幌子,搬出礼宾院才是他的真正目的。
搬到杏花天胡同,他可真能想,怎么不上天呢他?
符彦搬过来她都已经够麻烦的了,他要是搬过来,她还活不活了?
“公主想要与民同乐,不妨挽了裤脚去田里种地,那才是真正的乐趣。”她道。
符彦哈哈笑。
看来她真的很喜欢种地呢!这个时候都还记着。
霍羽轻叹一声:“郑大人让一个伤者去种地,是不是太为难我了?”
“公主既然有伤,还是在礼宾院养着的好。”郑清容接得也快。
霍羽伸手碰了碰额头上的伤,几分惋惜:“这怕是不太行,礼宾院的风水克我,我才住进去没几天,这又是被雷劈,又是被箭射,又是落水的,一桩桩一件件怪吓人的,再住下去,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我就一条小命,可不够折腾的。”
屈如柏和翁自山等人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什么风水不好,这些事和他们礼宾院有关系吗?不都是他自找的吗?
当然,这话是万万不能说的。
“诸位大人要是觉得为难,可以让人去请示你们皇帝,他要是不让我搬进杏花天胡同,那我就不搬了。”见他们一个个面面相觑,霍羽提议道。
屈如柏总觉得这话莫名有些熟悉,似乎前几天听过。
仔细想了一下,在国子监射箭的时候,阿依慕公主就说:“真不想我碰弓箭,那就去跟你们东瞿皇帝讨一份旨意来,我绝对照做。”
似乎每次遇上他们不让做的事,阿依慕公主都让他们去请示皇帝。
倒也不是不能请示吧,只是这样来回烦扰陛下,他们做臣子的实在不好意思,还尤其显得他们没用。
郑清容看着他,微微蹙眉。
——差不多得了。
念着他今天在南山配合得不错,所以她允许他小小玩笑一下。
但他要是再胡闹下去就不礼貌了。
霍羽把之前被她踩过的脚伸了出来。
——你踩到我了。
不是字面意思,而是特指蛇的名字。
郑清容了然,就知道他搞这些不是没有目的的:“搬到杏花天胡同事关重大,下次再说,公主养伤要紧。”
这句“下次再说”既是对他要搬到杏花天胡同的答复,也是对他要回小黑蛇的答复。
她先前说的是:“想要回它的话,明天跟我去见一个人。”
意思是见了慎舒后会给他小黑蛇,但没说见了慎舒后就要立马给他。
“搬到杏花天胡同确实不是一时就能决定的,但去看一看总是可以的吧。”霍羽道。
郑清容瞥了他一眼。
这是要去看小黑蛇的意思?
只可惜小黑蛇不在杏花天胡同,在陆明阜那里。
“杏花天胡同的杏花已经过了花期,看不了什么景色。”
意思是你去了也看不到你踩到我了。
杏花天胡同因为栽满杏花而得名,就连她院子里也有一棵杏花树,不过无论是胡同的杏花,还是她院子里的杏花,的确都过了花期,就在她去岭南道查案又护送霍羽进京的那个月,来回刚好错过。
现在还有的花无非就是苍湖莲花和南山流苏,他都见过了。
霍羽坚持:“景色不要紧,就是想感受一下,正好这个时辰郑大人不是要下值了吗?何不尽地主之谊?”
这是不死心啊,非得去走一趟。
郑清容由着他:“成。”
反正他都不怕跑空,她又怕什么。
两个人如打哑谜一般跳跃性说完了整件事,其余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些跟不上她们的思路。
符彦倒是听懂了最后一句。
阿依慕公主这是要跟着郑清容回家的意思?
白日里霸占她上公的时间不说,下值了还要耽搁她。
真是可恶,可恨,可气。
察觉到符彦恶狠狠的视线,霍羽挑了挑眉。
要不是郑清容拦着,他还想再逗一逗这小子呢。
他知道郑清容护身边的人跟护犊子一样,倒是难得见到护着郑清容像护犊子一样的人。
符彦是第一个。
见他看过来,符彦握了握拳头。
总有一日,他非得让他吃一吃自己真正的拳头。
很快,到了点,下了值的郑清容便带着霍羽前往杏花天胡同。
因为带着霍羽,她让人去给杜近斋传信,今晚就不一起回胡同了。
这一次出行还是没清场,一行人浩浩荡荡,霍羽嫌烦,便让屈如柏、翁自山以及燕长风等人在后面远远跟着。
符彦自觉插在他和郑清容中间,不给她们接触的机会。
等到了杏花天胡同,蹴鞠已经开始踢了起来,孩童们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
在不起眼的角落,郑清容看见了一个不算熟,但有印象的面孔。
第112章 讨人喜欢 我只是不想让你失望
是那个小女孩。
她从岭南道回来的那天,和孩童们踢蹴鞠,当时她就在旁边露出个脑袋悄悄看。
本来是要喊她一起玩的,但是小女孩扭头跑开了,她还以为是自己吓着她了。
这几天郑清容也没再看见她,今天是第二次遇上,只是看上去似乎比上一次更落寞了。
两次见她都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也不说话,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见到郑清容回来,孩童们本来习惯性地邀请她一起玩蹴鞠的,但是乍然看到霍羽这个陌生的人,一时震震。
既是因为面生,也是因为这张脸过于漂亮。
对于漂亮的人或物,孩子们的反应总是最直观的,就像现在一样,一个个都目不转睛盯着霍羽瞧,既新奇又新鲜。
霍羽一一看过这些孩童,有女有男,年龄差不多都在四五岁左右,最大的有六七岁,都是好动的年纪。
真是想不到,郑清容身边不仅女子多,男子多,现在就连孩子也多,而且看样子,孩子们都很喜欢她。
或者换句话说,是郑清容很讨人喜欢。
讨人喜欢?
霍羽默念着这几个字。
他从来不知道怎么讨人喜欢,在他的记忆里,就只有跟南疆王和大祭司对着干,跟南疆王的十八子对着干。
他们说他是疯狗,浑身带刺,只会伤人,讨人喜欢这几个字从来和他沾不上边。
然而从岭南道到京城,以及在京城这段时间,他看见郑清容被女子感谢,被男子拥护,就连方才在来的路上,都有百姓跟她打招呼,现在她又被孩子围在当中。
她真的很讨人喜欢,很受欢迎。
她和他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她熠熠生辉,似乎走在哪里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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