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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心小说www.wenx.net提供的《恶女总有死鬼磨[年代]》40-50(第11/17页)
钟颖迫不及待的从盆子里拿出一个碗,成了!
“太好了,以后我不用再自己用丝瓜络洗碗了!”钟颖激动的说。
“以后?”李霖时皱眉。
钟颖目光灼灼的望着他,仿佛在看什么宝贝,双手合十作祈求状,“求求你了~”
李霖时不自在的视线躲闪,“行、行吧。”
——
“我不穿这条裤子,我要穿灰色那条!”
六岁稚童拔高的声音尖利,穿透院墙。
钟颖被“耀祖”吵醒了,很难再重新睡着,只能坐起身来,将枕头立起放在身后,依靠在床头。
她并不着急起床,和李家人生活了大半个月,钟颖找到了些相处之道,做饭这事轮不到她,她早过去也只是尬聊,不如晚到些。
要是在现代,从醒来到真正起床这段赖床的时间是属于手机的,但在当下,钟颖只探出身子,伸手拿过放在床边木箱子上的本子和笔。
玩不了手机,只能玩“奇迹霖霖”了。
钟颖寥寥几笔就在纸上画出了男鬼的模样,动作娴熟,可见已经画过多少次。
笔尖向下,勾勒出衣服线条。
钟颖画完一张,翻过一页,又继续画新的,就这样一口气画了三张纸。
她这才停下笔,把三页纸一起撕下,然后掀开被子下床,趿拉着鞋走去堂屋。
堂屋桌上的火柴盒被人拿起,钟颖用手指推出内里的小纸盒,喃喃自语,“就剩两根了啊……”
她毫不吝啬的取出其中一根火柴棍,点燃了牌位前的半截蜡烛。
“下次逢集,火柴要买、蜡烛也要买……”钟颖默默盘算着。
玩游戏哪有不花钱的,钟颖不心疼这钱,比起动辄125、548的氪金充值,火柴和蜡烛要花费的钱真心算不了什么,几分钱就能玩的换装游戏,简直不要太良心。
钟颖在三张纸之间看了看,挑出其中一张先烧尽。
在最后几秒钟的平静中,钟颖突然感同身受,明白了小时候为什么那些男孩子总喜欢“犯贱”,生活太平淡无波,人就会想要找点刺激。
不等钟颖在心中默数,她想要的“刺激”就来了。
夯土地面上突然阴湿一片,接着水痕凝聚——
“钟颖!你又!”
愤怒的声音和修长的身影一起出现。
钟颖看清李霖时的瞬间,眼前一亮。
从二维平面到三维立体,呈现出的效果比她预想的还要好。
宽肩、窄腰、长腿,缺一都撑不起来这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他苍白的肤色仿佛锦上添花,与骨相的俊美相得益彰,如果他再能勾下唇角、放下捂在胸口的手,分分钟能卖出一座香槟塔。
是的,钟颖画的是非常正经的西装,但不怎么正经的只有西装,里面没有别的衣服了。
李霖时满脸愤怒,是一种近乎恼羞成怒的愤怒,“你!你看这都是什么衣服?!”
“我看看啊。”钟颖探头,试图看到点什么,但李霖时捂得太严实了,她只能看到个锁骨,锁骨以下仿佛付费内容,被挡得严严实实。
钟颖睁着眼说瞎话,“这不就是西装嘛。”
真空西装怎么不算西装呢。
李霖时沉着脸,咬牙切齿,“给我换一身。”
钟颖只好妥协,“行,我给你换身哪儿都不露的衣服。”
桌上两张纸二选一,钟颖拿起一张悬在烛火中点燃,她转过身来,李霖时身上已经换了一身新的装扮。
确实哪儿都没露了,但是吧……
非常紧身的黑色高领针织衫仿佛一层皮肤衣,将身体的轮廓原原本本的展现出来,比欲盖弥彰的半透白衬衫还要清晰,不愧是网络票选男人能穿的最**的衣服top1,第二名是灰卫裤。
钟颖都想吹流氓哨了,到底是工科男、农家子,这死鬼身材真好,瘦而不柴,三角肌、胸大肌、肱二头肌、腹直肌……比她学画画时临摹过的《伯里曼人体结构图》还要漂亮,钟颖一直觉得书中西方男人的身体肌肉太大块了一些。
李霖时一开始没察觉出不对,毕竟衣服将他身上皮肤都遮住了,不再是露出一个几乎要开到肚脐眼的深V,直到钟颖用炙热的目光盯着他,甚至提出让他转个身的要求……
“钟、颖!”李霖时面色铁青。
本来还想看看背肌的,钟颖心里遗憾,但还是很干脆的放弃了,毕竟男鬼保守,再“玩”下去就要把鬼惹毛了,“好好好,我不玩你了,这次真的给你换身正常衣服。x”
说着,钟颖就打算把桌上最后一张纸放到烛火上。
但经过这两遭的李霖时对她已经没有任何信任,眨眼间骤然冲过来,想要抢夺钟颖手里的那张纸,谁知道她又画了什么更加露骨的衣服,他不想再被戏耍了。
钟颖一时不察,被迫向后踉跄几步,直到后腰抵住桌沿才停住。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滞,周遭的空气都变得有几分不同。
钟颖清晰的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凛冽凉意。
温热的鼻息如羽毛般拂过李霖时的皮肤。
仿佛咫尺之间,也可以说是亲密无间,桌子拦住退路,即使钟颖不自在的往后仰身,腰腹仍然是紧贴着。
手指无意识的用力,在纸面上留下抓皱的痕迹。
钟颖眨了眨眼,举起手上的纸,咽了下口水,干巴巴地说,“真的是正常衣服了……”
李霖时的目光这才挪开,落到她手里的纸上。
不再是“奇装异服”,和生产队大多数男人穿的衣服一样,普普通通的灰色布褂、黑色长裤。
李霖时后退一大步。
钟颖把手里的纸烧掉,看着换回一身正常衣服的李霖时干笑两声,“哈哈,时间不早了,我要赶紧收拾一下去隔壁吃饭了。”
她几乎逃一般离开尴尬氛围的堂屋,回睡觉的屋子换衣服、再刷牙洗脸。
脸颊上还带着些许井水的湿意,钟颖带着大黑狗去了隔壁房子。
“红糖,来,你的饭我已经给你分出来了。”刘红艳站在李家院子里招呼道,她的目光落到在钟颖身边,她有些挂念那混小子却又不知该如何对待,最后只能将视线又放到钟颖身边的大黑狗身上。
李家并不养狗,一是因为家里人多、二是也没有人敢偷摸闯进生产队队长的家。
钟颖嫁过来没几天,刘红艳知道她要了剩饭拿回去喂狗后,便让钟颖往后过来吃饭时把狗一起带来。
刘红艳很是稀罕的摸了摸红糖的黑脑袋,“看着真精神,哪里像是十二年的老狗。”
这时候人们养狗大多都是为了看门护院,养得并不精细,活过十年的都算是非常长寿了,像红糖这样已经十二岁却丝毫没有老狗的疲态、仍精神奕奕,显然还能再活好几年。
刘红艳今年五十二岁了,在这个人们普遍在六、七十岁寿终正寝的年代,她这个年纪已经算是步入晚年,心理上多少会更偏好“长寿”二字,例如逢年过节做的寿桃馍、被面上的松树仙鹤,还有十二岁的红糖。
钟颖放心的将狗交给刘红艳,自己撸了袖子,“娘,还有什么活儿没干?我去喂鸡?”
“鸡已经喂过了,你去给秀云、秀晴梳头发吧。”刘红艳说。
钟颖应了声,招呼披散着头发的两个小姑娘搬着小板凳来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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