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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记得那时,沈瑞经常开着一辆吉普车接送沈哲和齐秀婷。在自行车都是重要的家庭财产的岁月,一辆四个轮子的机动车所能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

    于是学校里的人就渐渐都知道了,首都来的沈哲家世不俗;那个经常来接送他的、长相十分出众的男人不是他的哥哥,而是他的亲小叔,在特区开了好几家工厂,特别有钱,也是沈哲最依赖和崇拜的对象。

    前世她曾天真地设想过,通过争取沈哲家人的认可来获得接近对方的机会。

    可事实上,她和沈家在身份地位上的差距犹如天堑,别说争取什么认可,她连沈哲父母的面都见不到。

    倒是眼前这位沈哲的小叔,她曾偶然见过几次,甚至有一次还说了话。

    那是沈哲考上首都大学的第三年,她也执拗地参加了三次高考,最后却只考了凤城本地一所普通中专。之后,她利用假期打了一年零工,攒到路费后就在那年冬天,一个人坐车去了首都。

    因为打听不到沈哲家的具体位置,她就跑去了沈哲的学校。当时正赶上周末沈哲回家,他的同学不知道她的底细,不但告诉了她沈哲的宿舍楼,还帮她打电话联系到沈哲家里。

    结果那一整天,她都没有等到沈哲来。

    直到傍晚的时候,沈瑞过来了一趟。

    那时他靠在宿舍楼外的雨搭石柱旁,静静看着半个身子快要冻硬、狼狈得好像一只半死不活老鼠一样的她,直到吸完了一根烟,才走了过来。

    “回去吧。沈哲永远不会见你,你也没机会再找到他。”

    她到现在都记得沈瑞说这句话时的样子,没有想象中的反感、厌恶,只有平静、淡漠,就像她只是路边荒地的一抔土,秋天四处零落成泥的一片叶,根本不值得为此浪费任何东西,哪怕是一个眼神

    那天晚上,她独自回到学校附近的小旅社后,发着烧哭了半宿。

    即便这样,她也没有听对方的话,选择离开。

    然而就像对方说的那样,她再没机会找到沈哲。沈哲的同学们不再搭理她,学校也开始驱逐她。

    盘桓数日后,她身上的钱花的差不多了,也找不到任何能挣钱的工作,最终只能满含不甘地回了凤城。

    有时候她常常想,其实以沈家的能力,想要摆平她这种人简直如同按死一只蚂蚁。

    可对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一方面也许是沈家人真的心善,但更多的还是不屑于此,也不屑于她这个人。

    这也是她上辈子最大的悲哀。

    所有她自认的情深不悔、为爱执着,都不过是一场一厢情愿的自我感动。

    她已经很久没有再想起上辈子的这些事,哪怕在学校里会经常见到沈哲和齐秀婷,可在她能够坦然地将两人放在普通同学的位置,也能在心里真心祝福他们之后,她就再没想起前世那些令她痛苦的事。

    她以为她放下了,这一切也会像风波过后的水面,慢慢归于美好的平静。

    可今天意外看到沈瑞,她才知道并不是!

    她放下的是上辈子对沈哲的错误迷恋,但她从没放下过那个前世走上一条错路、带给自己和家人无数伤害的自己。

    前世的一切像积年的旧伤口,始终没办法愈合,只能隐在脆弱的皮肤下,也许只是一次不经意的碰触,就能让它再次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这一刻,即便是身处阳光灿烂的盛夏,她的心也像裸/露在寒风刮过的荒原上,冷寂而苍凉。

    到底不想让亲人察觉她的不妥,趁着李翠英介绍苏小麦的工夫,苏丽珍微垂下头,努力调整自己的心绪。

    也是因此,她才没发现来自对面气质卓越的男人探究的眼神。

    而等她收拾好心情,再次抬头时,对面也已经不着痕迹地收回了目光。

    唐大队长长得严肃脸,但其实是个很爱说笑的人。他还一直夸苏丽珍和苏小麦两姐妹聪明懂事,将来肯定大有出息。

    这话可是一下说到了苏卫华两口子的心巴上,如今衣食不愁,身体无碍,他们夫妻俩就盼着两个女儿好,连带着谁夸了姐妹俩一句,那可比夸他们自己高兴多了。

    大抵是能感受到彼此的诚意,所以哪怕大家是初次见面,但气氛一直欢欣融洽。

    就连沈瑞也全程表现的十分亲切,接起话题来自然流畅,毫无半点刻意,就像积年的忘年交,简直让人如沐春风。

    看苏卫华夫妻俩眼中那满满的欣赏,可见这人实在深谙与人相处之道。

    而这样的人通常没有一个是白给的,如果对方想玩什么手段,就算是重活了一辈子的苏丽珍也远不是对手。

    众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沈瑞和唐大队长毕竟不是什么闲人,两人很快就提出告辞。

    沈瑞来的时候带了很多礼物,大包小包的几乎装了半个吉普车。苏卫华和李翠英本就不好意思收这么多东西,仓促下家里又没什么合适的回礼,便还按老办法收拾出一大包新鲜出锅的卤味给客人带回去,连唐大队长也有份。

    一家人都出来送人,苏卫华夫妻还亲自把卤味帮他们放进吉普车里,正话别之际,就听路边忽然有人喊道:“珍珍!苏丽珍!”

    苏丽珍一转头,发现是谢芳芳站在对面胡同口的背阴处,正朝她使劲挥手。

    苏丽珍也朝对方招了下手,然后转头对客人歉意道:“抱歉,沈先生,唐伯伯,是我同学来找我了。”

    唐大队长就笑眯眯道:“丫头快去吧,我们这就走了!快别让你同学等急了。”

    苏丽珍朝两人点了点头,就转身朝谢芳芳走去。

    谢芳芳没精打采地站在胡同口,手里拎着一个布兜子,也不知道晒了多久,小脸红彤彤的,留海都被汗水沾湿了。

    看见苏丽珍来,她那圆溜溜的大眼睛登时一亮,忍不住夸道:“珍珍,你今天打扮得可真好看,像个漂亮的女大学生!”

    苏丽珍抿嘴一笑,看她热成这样,赶忙道:“芳芳,你怎么站这儿啊!看你这一头的汗,快跟我进屋凉快凉快。”

    谢芳芳不肯,因为每次来都忍不住吃掉好多卤肉,她觉得自己现在胖的像头小猪。可是珍珍家的卤味实在太香了,她又实在抵抗不了这种美味诱惑,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压根不进去!

    她使劲摇头,“不用不用,其实我也没走多远,就是身体太差,像我爸说我的,冬天怕冷,夏天怕热。”

    “喏,我是来给你送蜂蜜的。这是我二叔托人买回来的,正宗洋槐蜜,每天早上起来喝一勺,对身体很好的!”说着,就把手里的布兜子塞给苏丽珍。

    苏丽珍手上一沉,看见兜里果然是两瓶玻璃罐头瓶装的蜂蜜,看分量足有两斤了,忙还给她,“不行,这是你二叔给你们家买的,怎么能给我们。芳芳,你快拿回去!”

    谢芳芳不肯接:“我家还有不少呢!给你,你就拿着嘛,我们家平时吃了你们家那么多东西,这才两罐子蜂蜜而已。”

    苏丽珍失笑,这话说的好像谢家占了他们家多大便宜似的。

    自打那次谢副市长来店里视察工作后,两家算是正式打了照面。

    谢芳芳平时就很喜欢黏着苏丽珍,假期时常来玩,苏家即便知道了她的身份,仍然待她如常。

    五月份苏卫华做手术的时候,谢芳芳和她的妈妈还一起到医院探病,两家自此开始走动起来。

    谢妈妈很喜欢苏丽珍,时常邀请她到家里玩,但苏丽珍顾忌自家现在私营业主的身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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