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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他卿卿我我的时候,心里到底有多痛?!”他的双眼发红,手背上青筋爆起,像是要把自己所珍爱的女孩揉到骨子里,“小甜,别再折磨我了,我知道你肯定不是为了他的钱才和他在一起的,一定是你家里逼你对不对?”

    而小甜又立刻换了一副面貌,委屈落泪,抽抽噎噎:“我,我也没办法啊,我家里现在需要他的帮助,青景你虽然很聪明,但你还这么年轻,我家里人是不会同意我们两个在一起的。”

    沈怡安呼吸都放轻了,她和赵靖雅也不敢偷听的太显眼,继续浑水摸鱼的打球,时不时的就有台球被击打的声音传来,只不过如果有人能够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她们两个打的球一个都没中。

    打了半天,桌子上还是那么多球。

    甚至赵靖雅不小心打中了一个,她还又从球袋里掏出来了一个放在桌子上,当自己没打过。

    沈怡安只能感慨吃瓜是人类的天性,无论是有钱还是没钱,大家都是这么的热爱吃瓜。

    两个人又经历了一系列,你爱我我爱你,拉拉扯扯,最后甜蜜拥吻合好,约定等男方强大之后,一定要狠狠把所有人都踩在脚下,给此时被迫要屈服恶势力的‘小甜’幸福。

    而那位被所有人都不在乎的充当背景板的女生,此时又双手合十,眼睛里充满憧憬:“真好,看着你们两个人感情这么好,天天这么甜蜜,我都想要谈恋爱了。”

    很好,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爱情见证者的爱情宣言吗?

    咱要不然用心一点,改改台词呢?

    这句话你到底说了多少遍啊,这么熟练,连语调都没有任何变化。

    而很快,红少和那位小奶狗就又都回来了,小奶狗不仅带了一杯橙汁,他给每个人都带了一杯橙汁。

    红少皱着眉头,嫌弃的把杯子推开:“我之前不是说了,我不喜欢喝这种甜腻腻的东西吗。”

    小奶狗无辜又自然:“是吗,我忘记了,可是小甜刚才说她想喝。”

    红少虽然吵吵嚷嚷的,但是对女朋友还挺好的,一听是自己女朋友想喝就作罢了:“行吧。”

    沈怡安小声对赵靖雅说道:“真厉害。”

    没有任何贬义,她真的觉得在感情上面也是需要天赋的,而这个小甜显然就是感情上的佼佼者。

    赵靖雅赞同的点了点头。

    小奶狗和眼镜男去旁边的台球桌打台球了,而女生一见两人离开,便立刻见缝插针的羡慕道。

    “真好,看着你们两个人感情这么好,天天这么甜蜜,我都想要谈恋爱了。”

    沈怡安真是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吓得她又连忙咳了几声当做掩饰:“咳咳咳,咳咳咳。”

    对不起五位,她的笑点实在是有点低。

    赵靖雅也没忍住笑了,她拍了下沈怡安的背,怪她怎么这个时候笑出声了。

    沈怡安的掩饰很显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红少’直觉性的觉得她是在笑自己。

    “有毛病啊。”他骂道,“谁带进来的人啊,还不管好。”

    就像是季灵春让沈怡安报她的名字一样,这个会所是可以带人的,只是一个人最多只能带两个人进来。

    而这位‘红少’就十分没有眼力见的把沈怡安和赵靖雅当成了被人带进来的人。

    如果是平时,沈怡安说不定还要和他掰扯掰扯,而赵靖雅看起来也不像是会吃亏的人,说不定会把朋友们都喊过来,打他的脸。

    但现在两个人却半点都没有在他面前炫富打脸的想法,只是怜悯的看了他一眼,接着摇摇头,叹了口气,走了。

    ‘红少’满头问号,接下来不应该是他们吵起来,接着他再用钱砸到两个人闭嘴吗。

    怎么这两个人不按套路出牌。

    怜悯什么啊,这两个穷鬼到底在怜悯他什么啊?!

    第38章 第 38 章 走得远了,沈怡安和……

    走得远了, 沈怡安和赵靖雅才笑出来声。

    真是免费白得的热闹。

    而且比起对这几个人一点都不了解的沈怡安,赵靖雅对他们几个还有点印象。

    知道沈怡安估计不认识,她还大概的讲解了两句:“那个叫红少的, 本名夏红不过现在是叫夏鑫阳了。”

    她撇了撇嘴,看起来好像是对夏红很看不上眼。

    但沈怡安却感觉好像不是这样, 赵靖雅给她的感觉更像是对和夏红有关的人看不上眼:“他家情况比较特殊, 以前夏老头子在特殊年代为了活命娶了个农村媳妇,后来不是恢复高考了吗,就跑回城里又结了一次婚,谁也不知道他在乡下还有一段。”

    当知青的那么些年, 夏老头子身子给熬的不太健康,后来又赶上了下海的浪潮去做生意, 没得到很好的休息, 所以回到城里后生的孩子也都病殃殃的,几乎生一个死一个,最后好不容易他活下来的三儿子,给他生了个大孙, 三儿子就也去世了。

    夏老头年龄也大了,把他大孙几乎是捧在手里养,满心期待地想要让他的大孙接手他的企业。

    但天不随人愿:“就前年二月份吧, 他那个好大孙也去世了。”

    夏老头四十多的时候才生了他三儿子,三儿子三十多的时候才生的大孙,这一打击, 夏老头身体就更不好了——但就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来了他年轻的那段往事,让人回到自己下乡的那个小村子里边去查。

    这一查,还真给他查出来了一个父母刚去世的曾孙子。

    是的, 夏红是夏老头的曾孙子而不是孙子,毕竟农村结婚早,这一来一回的就隔了一代。

    “所以这夏红就从农村来到城市里面当大少爷了。”夏鑫阳是夏老头给他起的名字,夏红是他原本的名字,他自己不愿意改,夏老头现在真是对自己剩下的唯一一个独苗苗,要星星不给月亮,就哄着他说夏红当他的小名,夏鑫阳当他的大名。

    夏老头人品不行,身体不行,但是干生意还挺行——毕竟能成功的在上海这个地方厮杀出来的,有时候没良心的反而还更能成功。

    于是夏红身边的人知道他不愿意改名字,就都捧着他,叫他红少。

    赵靖雅双手抱胸,表情似嘲又似悲:“反正也就一小孩,一般我们能不和他计较的,我们也就都不和他计较了。”

    沈怡安觉得这个红少又可怜又不可怜的。

    要说可怜,那当然是很可怜的,自己的曾爷爷当年跑路了,在那个年代他的曾奶奶说不定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才把他的爷爷养大。

    但他现在就只剩下这一个亲人了,他现在看起来才刚成年的样子,往前推一年那就是还没成年。

    所以两个都没了亲人的亲人在一起,也算是无法中的无法。

    而且他看起来到现在也不会识别身边人的恶意和善意,也不适应上海这个名利圈,被人耍的团团转。

    但要说不可怜,那也的确是没那么可怜,毕竟身边的人就算要耍他,也得捧着他,虽然看起来品味堪忧,但穿的戴的其实也无一不值钱。

    沈怡安还看到他腰上别了一个土气的钥匙链,上面还挂着一串法拉利的车钥匙。

    家里给钱看起来也是真大方。

    两个人坐在会所的小酒馆里,赵靖雅低头和朋友发消息,沈怡安撑着脑袋,看着窗外的夜景,在脑海中和系统闲聊:“我之前还以为人只要有钱就会很开心呢。”

    但现在和他们认识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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