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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娶林凤君为妻,是三生有幸。”

    “我也一样。”

    星空之下,锦帐之内,两人像两株新生的藤蔓,情不自禁地交缠环绕,共同编织着关于未来的第一个美梦。

    新婚夫妇的故事,翻开了新的一页——

    作者有话说:“他如今功成名就,准备着凤冠霞帔,夜月春昼。那时节锦帐香稠,绣帘风细,绿窗人静……”——王实甫《西厢记》

    第174章 发现 一个时辰以后,陈秉正觉得自己此……

    一个时辰以后, 陈秉正觉得自己此前那些关于新婚的旖旎想象都太过浅薄了。

    与娘子结识的过程,更像是开启一部尘封的孤本——初看封面素朴无华,翻阅后才发现字字珠玑, 页页生辉。他只希望自己跟她的缘分,像是一本永远翻不完的书。

    不过, 其中有几页除了他,别人都不能看。

    比如, 大红的寝衣落下, 她的身形没有半分赘余,肩背匀称,双腿修长至极,既结实又线条流畅,简直是完美无瑕,他自问并不是色令智昏之辈, 可是这双腿一发力,他浑身就好像着了火。

    比如, 他按照书中所说,柔情蜜意,小心翼翼观察她的表情,只怕她有半分不适。她却轻描淡写地说道:“刀剑架在脖子上,我也面不改色,何况只是肉做的……”

    接下来的话被他用嘴堵了回去, 他咬着牙发了狠,“林镖师, 可否一战?”

    “来就来。”她混不吝地叫道,“谁怕谁。”

    号角吹响,战况很激烈, 厮杀一刻也不曾停歇。待鸣金收兵后,陈秉正略有些得意。他练了一年力气,总算小有所成,过程也算畅快淋漓。

    喜烛的光透过红绡帐在枕头上留下深深浅浅的影子,她那一头鸦翅般黑亮的长发披泻而下,散乱铺在枕席之间。她额头出了点薄汗,刘海湿漉漉地贴在脸上,紧闭着眼睛。

    他心里有些内疚,揽着她的肩膀将她拥入怀中,柔声细语,“娘子,你真美。是我太唐突了,一定是我太粗疏,弄痛了你。以后……”

    她忽然睁开眼睛,一跃而起将他压在身下,眸中精光大盛,“我知道这招式的诀窍了。一点儿都不难。”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她俯身在他脸上的疤痕上亲了一记,然后咬着他的耳朵,小声问道:“还有粮草吗?”

    “……”他脑中嗡的一响,对自己立刻充满了怀疑。腿上虽有伤疤,可已经练得算是健壮了。不过……跟走镖的肯定没法比。

    一股懊丧之情瞬间涌上来,他定了定神,“娘子,你哪里不满意,我改。”

    “那倒不是。”林凤君很给他面子,搜肠刮肚地说道,“相公厉害得很,可谓拳似流星眼似电,身如蛇行腿似钻。能力敌万人,马踏联营!”

    他立即想到出处,“你最近又去书场了。”

    “反正孔武有力没得说。”她伸手勾了一下新郎的腰,眨了眨眼睛,“让我来试试。你不会……已经高挂了免战牌?”

    娘子如此热情,万一他此刻退缩,后半辈子就可以不用做人了。他随即豪情万丈地回应,“尽管放马过来。”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体力和韧性,比起自幼练功的娘子,如同萤火之比日月。刚才那次只能算是烟雨蒙蒙,而狂风暴雨正在路上。

    这真要命。

    太要命了。

    ……

    再后来他脑中一片空白,发着呆想道:“不过,就算被她夺了命去,也值了。”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原来很瞧不上这首诗,只觉得又俗又艳,还有点莫名的贱相。直到这一刻他才懂得,原来最复杂深邃的情感,可以用最简约的话语表达。

    林凤君喘着粗气,掰着手指头:“真是痛快。早知道第一次成婚的时候就不该放过。算算可误了不少时辰,一天三次……”

    他敏感地抬眼,“那时候我可经不起折腾。”

    “你都不用动。我一个人就能把事儿办好。”

    “……”他看着她那张得意洋洋的小圆脸,忍不住捏了一把,“就会吹牛。”

    过了很久很久,两个人才将狂乱的心跳平息下来。新郎深吸了一口气,叫人来伺候换洗。

    青棠带着两个小丫头捧着金盆走了进来,只看见床前一片狼藉,衣物散了一地,可见今晚绝不平和。“恭喜少爷少夫人。”

    林凤君披着衣服,大马金刀地坐在床边,双颊略红,神情坦然。“多谢,明天会有打赏。”

    “是。”青棠含笑点头,赏钱领两次实在是意外之喜。二少爷总算不负众望,将少奶奶伺候得很愉快,将军一番苦心没有白费。

    林凤君向外望了望,天色未明,“几更天了,我要起身准备练拳。”

    “啊?”青棠吃了一惊,随即小声道,“不如您多歇息,毕竟……”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一天也不能耽搁。”林凤君跳下床,不忘回头拍一拍陈秉正的肩膀,“相公,你再睡一会儿,叫什么来着,休养生息。”

    “……”

    陈秉正立即觉得丫头们望向他的眼神完全不对了,他咳了一声,“你们先下去。”

    “是。”

    屋里又剩下新婚夫妇,大眼瞪小眼地对望着。那件丝绸的寝衣在她身上系得松垮,他从下面看去,就瞧见她圆润的脚踝,再往上是流畅饱满的小腿。不行,不能再往上了,他情不自禁地咽了一口唾沫,心中又开始像水烧滚了,气泡争先恐后向上冒,“娘子,今天这拳是非练不可吗?”

    “一日练一日功,一日不练百日空。你教孩子们念书的时候,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是这个道理。”林凤君向空中挥舞了几下拳头。

    “我是说……凡事总有例外。”他在脑中使劲寻找理由,“万一有了孩儿呢?”

    “我见过女镖师挺着大肚子走镖。谋生不易,江湖上可不管你是不是大肚婆,刀枪棍棒也不能识人,身子笨重更要多练。”

    “你又不用……”

    他忽然发现林凤君的神情僵住了。她没有回答他,眼睛呆呆地望向那个红绸缠绕的箱笼,“我现在能打开了。”

    她三步并作两步奔到箱笼面前,拿起钥匙就开了锁。表层是一匹折叠好的绣花蓝缎子。伸手再往里探去,便摸出一只黄花梨盒子,没有上锁,里面是个油纸包。

    纸包上赫然四个大字,“凤君亲启”,她的心突突地跳起来。

    她抖着手打开纸包,里面不是什么送子的方子,而是一本书。准确地说,是一个装订起来的本子。

    它不是书肆里坊间刻印的本子,是父亲一个字一个字写下,又一针一线缀连起来的。面上没有题签,只以一枚素笺代替。装订的线,是普通的纳鞋底用的苎麻线,异常坚韧。

    她惶急地叫了一声,“相公,快来看。”

    他握住她的手。本子扉页上是林东华的字迹,法度森严,行列之中蕴藏着不动如山的静气与一击必杀的动势。“器械不利,以卒予敌也;手无搏杀之方,徒驱之以刑,是鱼肉乎吾士也。欲克强敌,非惟阵图精妙,亦须利器为先。夫干戈矛戟,已属旧器,当研火攻之具。昔梁将军在时,尝率众制火器,以硝磺炼火铳,铸铁为战车。其法虽已湮没,然余以为军国要务,不可废也。今绘造法图式于后,惟愿来者发扬光大之。”

    仿佛头脑深处一起啸叫起来,林凤君的呼吸都有点不匀了,那字在她眼前晃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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