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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团,勾心斗角,太子殿下这边却多是做实事的臣子,斗争也不严重。”

    沈鹤归很满意鹿文笙的回答,他说出了最想问的问题:“如果我真的是妖孽,你会如何打算?”

    三个问题,兜头落下,没留任何思考的时间,所以鹿文笙成功被最后一个问题卡住了。

    沈鹤归为何会问出这个问题?他又不是,问了也没意义啊!

    沈鹤归见她沉默,催道:“很难答?”

    “啊!”鹿文笙急忙摇头:“不难。”就是很意外,眼下情况还是说些甜言蜜语比较好,黑脸的沈鹤归看的心里发毛,消受不起。

    “只要殿下还是殿下,未来某天变成妖也不要紧。话本里的妖怪都很厉害,还有法力,殿下若真化了妖,还当着人间的皇帝,那我这臣子肯定做的很开心。”

    沈鹤归疑惑:“为何妖当皇帝你会很开心?”

    鹿文笙睁着一双含情目就开始列举好处:“最大的好处当然是耐造,人吃五谷杂粮会生病,妖怪不会;人的精力有限,七个时辰左右就必须睡一次,一次至少要睡三四个时辰,妖怪肯定不用;遇刺被捅一刀,人大概率会死,不死也要养很久,妖怪肯定不会这样;还有打架,就算是群殴人肯定也打不过妖怪。”

    鹿文笙抬手压着手指开始总结:“不会轻易生病,精力无限,耐造,不容易死,能活很久,纵观古今,这样的好主子,打着灯笼都难找。历史上有多少能臣是因为良主去世才没能实现抱负。”

    鹿文笙抬头。

    沈鹤归看她这是什么表情?怎如此诡异!

    视线落在鹿文笙明丽的双眼上,沈鹤归动了动眼珠,徐徐开口:“可我听着你的形容,不像在说良主,倒像在说牲口。”

    鹿文笙讪讪:“理是这个理,但殿下也不必讲的太直白,给牲口留点脸面。而且牲口熬几年,死了也就解放了,妖怪应该要熬成百上千年才能解放,这么一想,妖怪当皇帝,还怪可怜的,悠长的寿命全用来上朝处理政务了。人世缤纷灿烂,妖怪皇帝坐拥江山,却没有自己的生活,更没时间走出皇宫,去看看属于他的自由天地。”

    沈鹤归:“……”他的寿命,是比人长些,政务的确很枯燥。

    静默蔓延。

    鹿文笙:“殿下怎么不说话,是觉得我哪里讲的没道理?”

    沈鹤归深吸了一口气,开导自己:别听鹿文笙胡说八道,他不是牲口,也不可怜。

    沈鹤归看向马车外的街市,心中那点不愉彻底消散:“下车吧,带你去吃午膳。”

    朝食虽丰盛,但量不大,鹿文笙只吃了个半饱,其实早就饿了。

    因此沈鹤归话落,她的注意力便被‘午膳’二字引走了。

    鹿文笙探头看向外面极为普通的餐馆,感到非常意外。

    那店面实在不起眼,灰扑扑的招牌边缘已有些卷翘,招牌上的字迹也十分黯淡,门脸窄小。从窗口望进去,里头似乎只摆得下四五张方桌,光线有些昏沉。这与她预想中沈鹤归这般身份会踏足的地方,相去甚远。

    就这打量的一小会儿功夫,沈鹤归已经下车了。鹿文笙翘着大拇指,抓着衣摆赶紧跟上。

    午未交际之时,街上往来的行人并不多。

    沈鹤归撩开那半旧的蓝布门帘,柜台前正在算账的老板娘眼睛一亮,便熟络的迎了上来:“好久不见,你这小子又俊了不少。”她上下打量着沈鹤归,“正值饭点,外面乱,我带你去后院吃。”

    “好。”沈鹤归虽惜字如金,鹿文笙还是听出了几许亲近感。

    沈鹤归一走动,露出了他身后的鹿文笙,瞬间,老板娘的双眼更亮了,她带着善意打量:“呦!这是你朋友?这双眼睛生的好,可惜不是女娃娃,不然与你生出来的孩子肯定十分俊俏。”老板娘嗓音清亮,带着市井独有的热络与豪爽。

    沈鹤归停步,转走话题,“嗯,我许久未来,一切可还好?”

    “好的不行。”老板娘朝外面扬了扬头,“你给我雇那几个壮汉,啥都会干,还听话,前几日还有人跑来打听是从哪里雇的。”

    老板娘好奇的瞥向鹿文笙:“这还是你第一次带朋友来,像你一样,真俊!”

    沈鹤归与鹿文笙的容色衣着与此地本就格格不入,再加上老板娘的大嗓门,俩人已成了全场焦点,她红着耳尖,与老板娘打了招呼:“老板好,我叫鹿文笙,今年十八岁,还没娶妻。”这有点太热情了,夸的她怪不好意思的。

    沈鹤归看着站在他身旁,乖乖巧巧的鹿文笙,微微翘了翘嘴角。

    原来鹿文笙乖起来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像红豆馅的糯米团。

    沈鹤归贴心解围:“他年纪小,脸皮薄。”

    老板娘这才注意到来自四面八方的视线,“怪我,看见你来太开心了,咱去后院。”

    说是后院,其实是老板娘自己的卧室,地方不大,也没外面亮,她贴心的点了一盏油灯才出去张罗饭菜。她走前,沈鹤归还特意交代,一会儿还有个朋友来。

    鹿文笙抿了口橘皮热茶,没多问是谁要来,她现在比较好奇,沈鹤归与老板娘为何会如此熟络。

    鹿文笙旁敲侧击,八卦之心溢于言表:“殿下与老板娘看起来很熟,以前经常来这里吃饭?”

    茶碗缺了个口,沈鹤归将豁口转向另一边,十分优雅的饮了一口,才道:“偶尔来,以前经常来会害了她。”

    他理了一下衣袖上的褶皱,抬眸:“想听故事?”

    鹿文笙小鸡啄米般点了点头,她实在是太好奇了。

    从昨日下午到今日午后,近乎一日时间,鹿文笙与沈鹤归称得上形影不离,二人一起淋过雨,下过厨,夜晚同室而眠,早上共进朝食,短短时光里,由不同立场造成的隔阂,已在密集的相处中悄然散去。

    沈鹤归:“那你别让我等太久,定个期限,我便告诉你。”三月中便是会试,只有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了。

    “行。”没想到沈鹤归会轻易松口,鹿文笙应的爽快,“那就二月中旬前,如何?”

    “可!”

    沈鹤归的语气很淡,仿佛在讲着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少时冲动,我曾逃离过皇宫,但一个十岁出头,分无分文且文不成武不就的孩子,其实很难在腊月里存活下去,我无处可去,便在风雪里茫然走了两日,最后寻了一处破庙准备等死。”

    沈鹤归用食指抵了一下茶碗的豁口。

    “那日半夜,飞雪大如鹅毛,密如柳絮,一位妇人带着一双早已死去的儿女也来了破庙。死人的味道并不好闻,所以我去了外面。”

    沈鹤归垂眸,遮住眼底的情绪:“我以为我活不到第二日的,可醒来,却发现自己被那妇人抱在了怀里,用自己的体温暖着。她将我带下山,靠乞讨养着我,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宫里的人寻到了我,想带我回去。”

    话到此处,沈鹤归再没继续说下去,但鹿文笙能猜到大概。

    鹿文笙:“所以那个妇人就是老板娘?”

    沈鹤归颔首。

    鹿文笙心中一动:“那挺好的,她遇见了贵人,你也躲过命中一劫,活了下来。”这并不是一个听完能让人开心的故事,逼得孩子离家出走,那天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鹿文笙正愁着该如何安慰沈鹤归,饭菜的香气缠上鼻尖,老板娘豪爽的嗓门由远及近,“你带着朋友来的突然,只能简单凑活一顿。”

    鹿文笙一脸感激,起身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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