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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许久许久。

    而后,钟老先生起身,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风沿着窗缝吹进房间,书桌上的纸页翻飞,是厚厚一摞病历和资料,写满了他在妻子患病这两年做满了的各色笔记。

    背过身,他冲儿女摆了摆手。

    “关了吧。还有,外头起风了,你妈妈怕冷,你们到楼下,守着天后庙的住持念经,给她烧烧元宝。”

    “阿爸……”

    “我没事。”

    两姐弟对视一眼。

    在他们家里,父亲和母亲不一样,父亲看着温柔,却总有他自己的底线、原则和坚持,做子女的,只能尊重,永远也没法像母亲一样,坐到他身边。

    他站得太高,身边的位置太窄。

    或许能予以世人一视同仁的温柔,但独一份的耐心,从来只留一份。

    “……那阿爸,”同样眼眶红红的钟意忱拍了拍弟弟的手背,先一步出声,“你好好休息,我们先下楼了。”

    话音落下,USB被干净利落地取出,投影屏也跟着关闭。

    不久,门锁合上,房间里重归寂静,亦只剩下他一个。

    钟邵奇看着窗外。

    原本倒真的没想哭的——他很少哭,前一天又哭得那么厉害,自己明白,能往外流出去的眼泪都流光了,往心里的从没断过,就不必哭给别人看了。

    可去医院时没来得及收的、妻子的手机忽然锲而不舍响起来。

    他受不住吵,不得不走到床头柜边,瞄了一眼,是个陌生的推销电话。

    挂断几次,还是打来,他索性接起。

    一接,对面热烈嗓音,便大咧咧嚷起来:“钟太太是吧,请问对我们新推出的旅行套餐感不感兴趣?夕阳红旅行团,带老伴两人游打八折,如果……”

    “不用打来了,”他打断对方,“她不在了,不用再打来了。”

    她不在了。

    “……”

    对面沉默着,被他猛一下挂断电话。

    她不在了。

    他取下眼镜,捏着眉心,竟被呛得发笑。

    而这四个字啊,终于成为歇斯底里哭泣的理由。

    “2059年7月8日晚11点37分,爱妻因抢救无效离世。

    痛失所爱,无心应对媒体。望公众留予空间,不胜感激。另,爱妻遗嘱,将名下所有约8亿港币资产,尽数捐献给上海儿童慈善基金会,我亦于本月签署捐献协议,日后公禀。

    愿生命虽逝去,而爱尚永存。

    钟邵奇亲笔”

    第67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上)

    “我去年这个时候,见过一个哥哥,他的爸爸来找父亲,说起话来好凶好凶。

    但他可厉害,可聪明,会变魔术,一打开手掌心,就能变出一颗漂亮的朱古力味糖果。

    我缠着他要他变糖果,于是那天他走之前,一共给我变了七次糖果,比七龙珠还要神奇,我开心极了,于是背着父亲,把那些糖偷偷藏在铅笔盒里,藏了很久很久。

    可惜,后来就全都融化了,铅笔盒里黏糊糊的。

    更可惜的是,樱花开了又落,那个哥哥再也没来过。”

    ——1995年,洛川一珩国小日记。

    “洛一珩,我要是跟你说对不起,你会不会打我?”

    “会。”

    “那对不起。”

    “……”

    “喂,小屁孩,你怎么不打了?”

    “懒得打。你那么想走就走吧——死在外面了,不用回来见我也好。”

    洛一珩是在很多年后的一个烟雾缭绕夜里想起的宋思远。

    想起他时甚至处境微妙,毕竟彼时的洛大明星手边,一侧是海关入境处的【钟绍齐】入境登记复印件,一侧是仍然屏幕亮堂的手机——就在两分钟前,他刚刚挂断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他邀约“失了忆”的陈大师去纽约时装周给自己做造型。

    如若有人有心看到这,故事的前因后果想必自然清楚,这趟去纽约,是他早就想好的请君入瓮,也是一盘不赢即死的生死局。

    这么严肃的局面,结果当事人却在这样的生死关头,想起一个负心人,实在有点不着调。

    “……噗。”

    他被自己天马行空的嘲讽暗骂逗笑。

    在这样无需人知的深夜里,只是一根又一根,不要命似的抽着烟,脑子里的思绪翻来覆去,没法聚焦,到最后,似乎都不约而同地指向某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以为自己很久没有想起过,可脑子里明明一直都有的,属于某个人的踪迹。

    一声叹息,他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手里烟蒂火光。

    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原来那个劝自己少抽烟的人,已经故去很多年。

    从前的洛一珩,私下里是从不抽烟的。

    一来,他少年时接受父亲的训练,深知烟草除了在应酬时做做噱头和谈资之外别无他用,副作用倒是有一堆,譬如早死,譬如黄牙,譬如花钱,简单而言,叫花钱买罪受;

    二来,他渡海回国,好不容易做了人人喜欢的大明星,那得顺大流宣扬宣扬“正能量”,抽烟被人拍去不像样,还得花上好几百万才能把照片买回手里,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这么精打细算一番,他打二十一岁以后,就打定主意再也不碰烟了。

    ——至于重新开始抽烟抽得凶,又因为某个人的劝而狠下心来戒烟,那得是遇见宋思远之后的事。

    一段孽缘,不提也罢。

    非要说的话,代价实在远比收获大……

    那时见面说来也巧。

    是宋笙带着“老油条”宋思远,来找自己卖个人情,希望靠着自己彼时如日中天的人气,为她手里的地产项目拉个有力的代言。

    于是在一个热热闹闹的火锅店里,他们见了个面——明明算是第一次见,孽缘奇就奇怪在这一点,一见就让自己看对了眼,几乎称得上是两眼发亮,掩饰不住好奇和窥探,一点也没有大明星的矜持。

    毕竟,对面这个长着张人畜无害娃娃脸、偏偏还比自己高上半个头的青年,叫小三叔的“小白脸”,总让他觉得似曾相识,又觉得倍感亲近。

    ——这一定是初恋的感jio。

    于是阅女/男均无数,顶着俏脸横行霸道的洛一珩,在看见宋思远的第一眼,就这么轻率的在心里下了个判断。

    因此,哪怕对方比自己年长,又是个深谙世俗规则、话里话外都是试探的男人,听出来了个十成十的洛大明星,也在一秒钟的犹豫过后,打定主意往下跳,为了美色狂折腰。

    可惜事实证明,倒贴自然是捞不到好。

    对方一达成目的,出了门,就把他的电话删了个一干二净。

    洛一珩:“……”

    绝情风月死渣男。

    如果不是因为他早从父亲手里“赎了身”,不做狗头军师,去参与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或许宋思远早就“意外身亡”,也就没有后来那么多故事。

    坏就坏在心慈手软。以至于第二次在酒吧私下见着面,看着宋思远一脸受了情伤的苦瓜样,他明明只是戴着口罩过来给自家兄弟周湛壮壮场子,也非得没忍住心里挠痒痒一样想凑到跟前去的蠢蠢欲动,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人桌边。

    猛一撞,精准无匹,撞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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