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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心小说www.wenx.net提供的《年代文作精女配偏不觉醒》20-30(第5/14页)
伙怎么比她还要作啊。……
秦想想睡到了四点多起床, 街道公用电话那边派人来传唤,说有她的电话,这种电话传唤服务要三分钱, 秦想想听说是秦梧桐打来的电话, 立刻骑着自行车去接电话。
“想想, 今天夜晚杀鸡, 你爷爷奶奶和叔叔姑姑都来咱家吃饭,咱们一家子亲戚团聚团聚, 他们都好久没见到小黎了, 关心你和小黎。”
秦想想撇撇嘴,真是关心吗?不过秦梧桐对她好, 她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晚上既然杀鸡,那她要吃鸡翅膀和鸡爪,秦想想最喜欢吃鸡翅和鸡爪, 在她小时候, 父母都把鸡翅鸡爪子留给她吃, 鸡腿她嫌柴,不乐意吃。
不过这次来,估计还有很多小孩——有小孩又怎么了,她要单独把鸡翅鸡尖鸡爪子挑出来,反正她是个极品大作精。
挂了电话, 秦想想回到家里,她跟黎剑知说:“我爸打电话过来, 说等会儿有人送一只鸡过来,晚上杀鸡,我爷爷奶奶还有叔叔小姑他们要过来吃晚饭,说是见见你, 你等会儿找楼底下或者其他几个单元的住户,跟他们借板凳。”
沪市人均居住面积狭小,大部分人家里都挤着住,很多一家子都挤在十几个平方的单间里,平时根本没有请客招待亲戚的条件。
秦想想家里比普通人家里好一点,但他们家也没有在屋里招待亲戚的条件,幸好二楼的走廊一半属于许家,一边属于秦家,如果有客人来,就在走廊摆桌子,家里板凳不够用,还得找别人借。
在这样窘迫的条件下,大部分人都不爱招待亲戚,可一年到头,按照国人们的习惯,亲戚们之间总要聚一聚,尤其是住在同一个城市的亲朋好友。
而亲戚不在沪市的,那就好办了,三四年,四五年才会聚一次。六七十年代所有人的假期都少,按照规定,只有夫妻分居,每年才能跟单位申请一个月的专属探亲假。
未婚男女,每年也可以申请一个月回乡探望父母的假期。而结了婚的夫妻,三年才能请一次看望父母的探亲假,因此不少插队知青,在插队点有单位的,三年才请假一个月回乡探亲。
黎剑知四五年都不回家看望老婆,在这个年代也稀疏平常,因为很多人都是这样,交通不便,假期又少,孩子离家远去了,好几年才见一面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也因此,家庭聚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要亲戚聚会啊?”黎剑知点点头,军人的确是这样,每年一个月的假期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各种聚会中度过,老同学的聚会,战友的聚会,亲朋好友的聚会,天天聚餐,大吃大喝,有些战友休假一个月,回来甚至会胖个二三十斤甚至三四十斤。
等回到部队中,又开始单独吃“健康餐”减肥。
和海军相比,陆军的战友胖的更快,因为他们平时在队里体能训练比较大,饭量也大,休假不训练,体重会增加的很快。
在二零二五年这个所有人营养过剩的年代,想不胖都是件困难的事情,很多军官也都在努力减肥,平时吃养身健康餐。
黎剑知一个豫省的战友,圆脸,每次回乡探亲都跟充气一样胖个三四十斤,据说回家就使劲儿吃,各种面食,哐哐吃。等回到队里之后,又开始体能锻炼,每天清粥小菜,吃点蒸南瓜玉米。
黎剑知在上海长大,他父母那一辈的人都比较注重身材管理,像他妈那种习惯精致小盘,喜欢铺张浪费的大排场,却只是浅尝一口,倒不至于体重弹簧伸缩。
“会不会太辛苦你了,要做那么多人的饭菜。”黎剑知开始心疼自家老婆,他老婆厨艺这么好,肯定是平日里锻炼出来的,好心疼她。
秦想想:“????”
“是我爸爸做菜。”秦想想这样的懒鬼小作精,她怎么可能做一大桌子的菜,她只管招待自己的胃。
也因为是秦梧桐做的菜,秦想想不爱吃,这种聚餐她就单独挑几块肉尝尝,没什么胃口。
“是岳父做菜啊!”黎剑知心道果然如此,这不就是他们沪市男人的传统,以前他父母还没离婚的时候,也是他爸做菜。
秦想想站在一旁等着这个男人逼逼,虽然很多人家里男人做菜,但是也总有人笑话应该女人进厨房。
其实在秦想想看来,男人女人都可以进厨房,谁有功夫谁有力气就谁做饭呗,各家有各家的情况,哪有什么死规定。
别人做的菜她不满意,她就会自己下厨照顾自己,她挑食,只吃自己爱吃的。
要她幸幸苦苦去给别人做一桌子菜,那就免谈,小作精不奉陪。
黎剑知:“那我跟在一旁打下手。”说着,黎舰长那颗进厨房的心蠢蠢欲动。
秦想想:“……”
看来今天晚上她还是尽量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秦梧桐托人送回家的鸡很快“鲜活”的到了,黎剑知惊讶的发现,这竟然是一只活鸡哎。
“这鸡是活的。”
说起来,他似乎很久没有见过活鸡了,他生活那个年代的人,平日里想看见活鸡还挺难,大部分生鲜超市都是早上杀好的鸡。
而他生活在军舰上,大多是冷冻食品,只能见到鲜活的海鲜鱼类,活鸡也不可能养在军舰上。
而且感觉这鸡也跟自己曾经见过的鸡不一样,倒有点像是自己小时候见到的鸡,黎剑知忍不住回想到自己的小时候,那是九十年代的事情,他父母都有单位,平日里吃猪肉吃零食已经算不上难事,但是杀鸡杀鸭还得是特殊日子才有的,而且只有小孩才有吃鸡腿的殊荣。
“鱼我杀过很多,鸡我还真没亲手杀过……不对,我杀过。”黎剑知想起这东北黎剑知貌似是杀过鸡的,就他自己没杀过。
“老婆,杀鸡是不是要先烧开水?”黎剑知托着腮帮子思考,他生活那个时代的便捷生活已经把人给养废了,因为分工细作,杀鸡有专门杀鸡的人,杀鱼有专门杀鱼的人,一般人所见到的食材,都是已经分门别类处理好的。
而他过去将近二十年都在部队里,吃的是炊事班,杀鸡——还真没什么机会,一般见到的都是烧鸡和烤鸡白切鸡。
黎剑知翻出自己古早的记忆,他见过杀鸡,以前杀鸡要先用菜刀抹脖子,放出一碗鸡血,然后给鸡淋开水,这样才好拔毛。
鸡毛也是不能扔的,九十年代那会儿经常有人走街串街收鸡毛鸭毛还有牙膏皮,这些鸡毛鸭毛可以换糖吃。
“嗯,杀鸡之前先烧开水。”秦想想目光奇异盯着眼前的男人,自己的死鬼老公好奇怪啊,怎么总是一副“没见识”的样子。
这种“没见识”,不像是乡下人进城,而像是“城里人去乡下”。
真是活见鬼了!
黎剑知跃跃欲试:“等会儿我来杀鸡!要不咱们俩现在杀鸡!”
“我才不要,你要杀你自己来。”小作精真是服了他,杀鸡是值得兴奋的事情吗?
这家伙怎么比她还要作啊。
黎剑知:“那我就试试。”
黎同志很想操刀杀鸡,又怕自己重蹈杀鱼覆撤,不过没关系,如今家里有一个很好的背锅侠——儿砸。
“儿砸,爸爸来教你杀鸡!今天晚上的鸡腿留给你吃!”
黎青峰立刻道:“爸爸我来了!要杀鸡要杀鸡!我要吃鸡腿!”
一听说要吃鸡,小胖子连被打屁股之仇也不顾了,被迫认字背九九乘法表也不顾了,满心满眼等着晚上吃鸡,他要吃大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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