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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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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书架前的晏祁恍然抬头。

    视线投向阳光灿烂的窗外,一时不察,手中正翻阅的古籍被清风乱翻至某一页。

    旁边的龚万抚掌笑道:“倒是应景,只是这诗的意境哀了些,殿下年华正盛,大好人生才刚开始,倒是我们这些老人家,只能时时怀念从前了。”

    晏祁低下头,看到了那一页上写的,正好是蒋捷的《虞美人·听雨》: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塞外的寒风呼啸而过,屋内,烧红的木炭劈啪作响。

    木帆坐在炉前念完最后一个字,便听到晏阳不满道:“好好的,怎么教这么悲的诗?瑾儿还在边上听着呢!”

    面对自家夫人的控诉,木帆无奈地看向襁褓之中的婴孩:“明瑾才多大?连娘都还不会叫呢,我念什么,他肯定都听不懂。”

    晏祁默默举手:“我听得懂。”

    “你看吧!”

    木帆摇摇头:“懂意思,和懂意境,是两码事。这首词,非经历过世事沧桑者不能领悟,晏祁你起码得再过个二三十年,才能体悟到作者写这首词时的心情。”

    晏阳好奇地凑过来:“那我呢?我比祁儿大那么多呢。”

    木帆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叹息一声,“长公主——这辈子基本不可能了。”

    “凭什么?!”

    木帆低笑一声,合上书册,在晏祁没眼看的嫌弃表情中,搂住了自家夫人的腰,“凡人百年,少年时光不过短短十几载,但公主无论几岁,都初心不改,青春依旧。”

    晏阳被他哄得还挺高兴。

    直到晏祁在边上凉凉道:“他在说你永远都长不大呢。”

    晏阳立刻机警地眯起眼睛。

    木帆轻咳一声,低声道:“孩子大了,不好糊弄了。”

    “好哇,那你就来糊弄我了!”

    晏祁听着这对夫妻日常的吵吵闹闹,嫌弃地摇了摇头,凑到了被吵醒的明瑾边上,伸出一只手,戳了戳他肉嘟嘟的粉脸蛋。

    “还是你好,不会讲话。”他说,“赶紧长大吧,早点领兵,我给你当大将军,把你爹娘打发回京腻歪去。”

    刚出生的明瑾不止不会讲话,他甚至连牙都没有。

    但他会用另一种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

    眼看明瑾扁了扁嘴,似乎是想哭,晏祁赶紧把手指递过去让他握着——这小鬼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天天哭夜夜哭,只有人抱着哄着手里攥着东西的时候,才能安分一会儿。

    果然,得到了“玩具”的明瑾立马开心起来,黑溜溜的大眼睛直直盯着晏祁,咧开小嘴咯咯笑着。

    没过多久,还要把他的手指头往嘴巴里塞。

    晏祁眼皮一跳,下意识缩回手。

    “哇——!!!”

    他立刻手忙脚乱地把明瑾抱起来:“小祖宗,你怎么又哭了!嘘,嘘,安静点儿,我可不想再把木先生召回来上课……”

    思绪飘远,十几年时光弹指一挥间。

    一朵海棠花瓣轻轻飘落在书页间。

    许久后,晏祁收回目光,淡淡一笑,合上泛黄的旧书册。

    “这首《虞美人·听雨》,你可背完了?”

    “背是背完了,只是……”

    “只是什么?”

    “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另一首。”

    身穿妃红箭袖锦袍的少年朝他咧嘴一笑,任由这人间又一载春风吹拂起他的额发,露出已经逐渐长开、英俊舒朗的眉眼。

    斜飞入鬓的剑眉之下,曾经眼尾微翘的猫儿眼变得深邃了些,漆黑瞳仁却依旧明亮洗练,如雨后晴天一般。

    他的脖颈上也仍戴着那把鎏金玉锁。

    坠铃随风轻荡,细碎的铃声被林梢啁鸣悄然掩去。

    “哦,”晏祁轻轻挑眉,“是哪一首?”

    十七岁的明瑾看着坐在自己面前,俊美容色不改的白衣先生。

    乌黑明亮的眼眸深处,那份曾经面对心上人丝毫不加掩饰的热切欢喜,被时光埋藏得更深了些,其中情愫却丝毫不减半分。

    听到晏祁的询问,他微微抬起下巴,笑容灿然:“是陆放翁的《长相思》。”

    “但里面只那一句,我格外喜欢。”

    “——画凌烟,上甘泉,自古功名属少年!”——

    作者有话说:小明同学终于长大啦[星星眼]即将登场的是赏味期将尽的大魔王小比[墨镜]

    *出自《大学》

    第22章 嗓子突然干渴起来

    云英书院, 藏书阁。

    “这次的蹴鞠比赛,书院里可重视了,”明瑾抱着刚借阅来的一摞书册, 边走边对刚从书院外回来的张牧说道, “你久不在书院待, 平时也就算了,这次活动可千万不能错过啊。”

    三年前, 宁王下令:将国子学与云英书院合并, 更名为云英书院琅琊学部。

    书院内年满十五周岁、成绩优良者,即可进入琅琊学部深造就读。

    在这之前,学子们在云英书院待上两三年后,便会分流成三大类——

    能考科举但家境一般的,继续在书院念书准备科举;

    能靠家里荫庇谋官的, 去国子学混日子;

    不堪造就的, 回家自谋生路, 或是另找私塾先生上课。

    但宁王上奏陛下, 说圣人云有教无类,国子学和云英书院都曾为大雍培养过无数人才, 却因种种原因,彼此敌视轻贱,待入朝为官后,还会因出身互相站队。

    如此一来, 将来可能会酿成党争之祸。

    陛下同意了他的提议,将两学合并, 还特许那些商人之子、寒门子弟继续深造就读。

    这样一来,原本去年就该回家继承家业的明瑾,就不得不又在书院多待上两三年了。

    他为此一直愤愤不平, 还在宁先生面前骂了宁王好多次,说这混蛋王爷简直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到底是谁在爱上学啊?

    哦,荀婴那小子除外。

    但是凭什么要让他延毕!就问凭什么!

    不过,明瑾现在觉得,多上几年学倒也不是没有好处。

    第一家里不会那么着急让他成婚,他还有机会继续和宁先生培养感情;第二嘛,就是这次蹴鞠比赛了。

    “我怎么记得,好像几年前就听老丁头讲过这件事?”

    “是啊,但这不是太后崩逝,陛下要守孝三年嘛,好不容易孝期结束,去年又多地大旱,还有叛军趁机作乱。陛下倒是一直想办,但大臣们不让啊,说什么劳民伤财的。”

    明瑾跟着他越走越快,说话也微微有些气喘,“话说,你能不能慢点儿走?赶集去啊!”

    张牧一身风尘仆仆的劲装打扮,走起路来也是大步流星。

    “抱歉,在军营里习惯了。”张牧这才注意到,在明瑾无语的目光中咧嘴笑了下,放缓了脚步。

    “说真的,在那地方待过之后,你现在让我继续在学堂里听老丁头念经,我还觉得怪亲切的呢。”

    明瑾翻了个白眼:“我看你真是在军营里待傻了。”

    在和文叔习了三年武后,兴许是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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