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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心小说www.wenx.net提供的《不是人又怎样[快穿]》65-70(第6/12页)
草食性恐龙,饿肚子的情况很少发生。
不过有时路过其他霸王龙的领地,也会被人家追赶。
贝默是个讲理的霸王龙,能跑的时候就拉着灰影一起跑,如果对面的领主看他们跑了还一直追个不停,那贝默懒得跟他讲礼貌了,转身吼过去,和灰影并肩厮打,直打得对方鼻青脸肿地回到自己家领地哭,再也不敢当路霸了。
哼,在动物的世界讲理没用,还得看拳头!
攥着小拳头的贝默,有时候也会冒出浓浓的中二之魂:比如称霸恐龙世界。
这种热血的念头一出来,他就会对着一棵树练咏春拳。
贝默:人类可以靠功夫打遍天下无敌手,那身体构造无敌的霸王龙如果有了功夫,岂不是更无敌?
不想当皇帝的霸王龙不是好龙!
然而每次花拳绣腿地练到最后,都以摔了个屁股墩为收场。
倒不是贝默菜,他觉得这还是和身体的构造有关。
人做起来灵活的动作,动物就很难做到,那摔跤也就是家常便饭了。
好在经常摔屁股墩的小恐龙,总是会被另一头霸王龙及时抱住,因此摔得也不重。
可贝默每次都一惊一乍,扭头就钻进灰影的怀里哼哼:“好险好险!差点儿就完蛋了!”
怎么会完蛋呢?霸王龙的身体非常结实抗伤害,这一点,没有哪头恐龙比灰影更清楚。
不过小恐龙确实不一样,不能磕,不能碰,更经不住一点儿伤害,是需要全心呵护的无价之宝。
每当这时,灰影就会温柔地舔舔他的唇齿,再把他抱在怀里蹭他脑壳,好像小恐龙真的受到了很大的伤害需要安抚。
搞得贝默自己都开始不好意思,为了掩饰尴尬,经常趁对方不备钻出去,然后又邀请一般地回过头,媚眼如丝:来呀!
灰影会迅速起身追过去。
他们就是两道龙卷风,跑到哪儿都会惊起一群飞鸟和小型恐龙,可他们谁都不愿停下,就这样飞快地穿过平原,踏过河流,尽情追逐……
在离家第三年的时候,贝默在一处山谷里发现了一种从来没见过的植物。
这种植物会长出黑色的果子,大部分草食性恐龙都很喜欢吃,但这种果子一旦熟透掉到地上,就会被草食性恐龙无视,最后的下场不是烂掉就是被踩成果泥。
霸王龙吃肉,因此贝默对这种以前没见过的果子除了多看几眼,并没有多余的兴趣。
有天,他和灰影一起猎杀了一头三角龙,干饭的时候,贝默意外地闻到了一股酒香味。
这时期,连灵长类动物都没有,又怎么可能会有酒呢?
贝默一脸懵逼,立马停止了干饭,仰起脖子疯狂嗅嗅空气,开始一脸新奇地循着味道寻找,很快,他就在这头三角龙的脚底发现了一摊黑色的果酱。
凑近后,酒的味道更加浓烈。
也是这天开始,贝默发现这群草食性恐龙不吃熟透黑果的原因——会吃醉!
醉了的草食性恐龙,会很容易成为肉食性恐龙的大餐,还是毫不费力就能到手的那种。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龙踩坑,后龙避险:能让整个群体都拥有这样的自保意识,显然亲眼见证了不少因此而死的同类。
所以,熟透了的黑果对草食性恐龙来说,就跟毒药差不多了。
但对顶级掠食者霸王龙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
那股带着果酱的酒香味儿,在史前的世界,有着极大的诱惑力,让吃肉的小恐龙突然想要小酌一口了。
不过就算处于食物链的顶端,安全问题也不容大意。当天,贝默只偷偷吃了两颗熟透的黑果子。
这点分量连微醺都达不到,可能就像人类喝一口米酒,也就尝个味。感觉味道不错,他还往灰影嘴里塞了几颗。
对果子完全没有任何兴趣的霸王龙,根本无法拒绝bb的投喂。
熟透的黑果子有一点微微的酸甜,随后,一股浓郁的酒香充斥在口腔里。灰影一愣,显然很新奇。
贝默立马嘚瑟道:“这是酒,不过咱们不能吃多了,吃多了就会醉,醉了就会不省龙事,万一被偷袭就不好了。”
灰影倒是知道酒,当初陪着小企鹅离开南极,就在新西兰看过很多酒瓶,有时候在夜晚的海滩上,也会看到一群人远远地喝着酒闲聊……他经常看到喝多了的人发疯,就大概知道酒精会麻痹神经,人类痛苦的时候会喝,快乐的时候也会喝。
他家bb显然是后者。
贝默当人的时候其实不怎么爱喝酒,不过物以稀为贵,这可是白垩纪,找到不用酿造的现成“小酒”,不喝也太可惜了。
以后跟人吹牛,别人说我喝过82年的拉菲,他就可以说:哎呀,我喝过白垩纪的拉菲!味道也就那样吧。
有时候狩猎特别顺利,心情好的贝默会让灰影等等,不多时就用小短手捡了一大捧“拉菲”过来,吹着小风,和男友一口肉一口酒地吃,真是爽得不得了。
吃黑果的次数多了,贝默就能大概预估出自己的酒量,比如吃多少颗会没有感觉,吃多少颗会微醺,吃多少颗就会彻底醉过去……掌握了量,贝默基本只会吃到微醺。
微醺的小恐龙其实也会撒酒疯,他会抱着灰影庞大的身体咬咬蹭蹭,然后仰头一吼,再低头,就哼哼唧唧地撒娇,胖尾巴在他身上打来打去,很赖皮。
灰影哪有那么大的定力,正值壮年,嗅着小恐龙嘴里带着酒香的气息,舔一舔,就翻身扶住了他。
沉溺在爱意里的霸王龙会散发出强大的威慑气息,让方圆百里的恐龙都不敢过来造次。
他们在这里生活了两个月,便决定定居了。
独一无二的黑果,是两头霸王龙选择留下的主要原因。
贝默很喜欢黑果里淡淡的酒香,那种香味有一种时间在沉淀的感觉,覆盖了所有的悲欢离合,带着花果草木的灵性,最后汇成最浓烈的诗篇,让他感觉很充实,很真切。
此后,他们在这个新家蜜里调油地过了很多年。
二十三岁的时候,贝默在梦中看到了爸爸妈妈,还有弟弟妹妹……醒来时,他就忽然想家了。
他并不知道自己在梦中喊了爸爸妈妈,因此在灰影准备动身带他回到故乡时,他还觉得很奇怪:怎么突然就要回老家呀?
在贝默看来,艾琳和瑞安极可能已经不在了。
灰影静静看着他,并没有戳破他想家时喊爸爸妈妈的梦话,而是说:“那里的蜻蜓比这里的好看。”
就像在艾琳和瑞安的眼里,尽管bb有着霸王龙不该有的灰白鳞片,可对他们而言,仍然没有任何一头霸王龙比bb好看。
故乡的一切都很好,既然想家了,那就回去吧。
两天之后,吃饱喝足的两头霸王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为了尽快见到家人,他们除了必要的休息和狩猎,几乎没在路上做多余的停留,因此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回到了那片熟悉的领地。
贝默其实做好了爸爸妈妈已经去世的心理准备,可到领地的前一天,他竟在附近另一个领地看到了带着十头小恐龙的大酱。
大酱早已找到配偶成家了,那十个头小恐龙六岁左右,看到他们下意识地后退,全都颤颤巍巍躲在爸爸妈妈身后,直到爸爸拦住一脸敌意的妻子,然后兴奋地冲向对面的两头霸王龙。
小恐龙们这才知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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