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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猪肉可不好买。”

    姜广军笑了笑,心道,这一家三口都是识货的。

    这野猪肉脯他是专门做来给自己媳妇孩子吃的,用的都是真材实料,能不好吃吗?

    其实猪肉脯想批量生产也不难,只要搞个养殖场,将生猪业发展壮大,解决了最关键的原材料,做起来就容易了。

    林雅雯坐了会就去厨房了,她先和面,再把早上买的肉拿出来剁成馅,牛牛主动过来帮忙摘菜。

    宁青霖也挽起袖子,他是个脾气非常好的人,没什么官架子,平时在家也会做饭。

    主要是林雅雯工作有时忙起来顾不上,只能他来。

    姜广军很有眼色,也洗手过去帮忙一起包饺子。

    林雅雯的父亲是县公安局的,不过已经退休了,母亲年轻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美人,据说当年上门提亲的人踏破门槛,后来嫁给林雅雯的父亲。

    林雅雯遗传了父母容貌上的所有优点,人长得很端庄秀丽,跟宁青霖还是高中同学,两人感情一直不错。

    就是孩子少了点,只有牛牛一个,可子女这事强求不来,只能靠缘分。

    吃了顿饺子,姜广军下午才回南岭大队,大队长交给的任务算完成了。

    没过几天,县电业局派的人就进村了,勘察过地形后,做了几天规划,大队长就组织人手挖坑埋电线杆。

    电线杆埋好,扯上线,又普及了一下用电常识和注意事项,没多久村里就通上电了,大队也装了电话。

    姜广军第一时间给于红霞打电话,告诉她这事儿。

    还问她猪肉脯收到了吗?

    “收到了,孩子们可喜欢吃了,爸妈那儿和二姨家都送了,他们也喜欢,你千万要注意安全,别跟野猪硬碰硬,太危险了。”

    收到信,知道村里进野猪了,于红霞担心的连着几天都没睡好,就怕姜广军出什么意外。

    “放心吧,我不会拿自己小命开玩笑的。”他惜命的很。

    “媳妇,我过两天要去趟省城,村里打算搞个养殖场,想去省农大找专家取取经。”

    他已经跟那边的老师联系过了,也听了很多建议。

    正好公社有人牵头,农大也很欢迎他们过去参观学习。

    大队长就选了几个人,其中就有他一个。

    “办养殖场?是要养猪吗?饲料是个难题,还有防疫方面,我帮你找些书跟资料寄过去吧?”

    “好啊,我们正缺这个,多多益善。”姜广军呵呵笑了。

    他上学时不怎么爱学习,成绩一般,现在让他看书真看不进去,但村里还有别的知青,上过高中的社员也有,让他们学呗。

    他呢,只是想借着重生的机遇,试着帮南岭大队找条致富的路子,至于路找好了,以后怎么走,他可不会跟着指手画脚。

    而养殖场只是一个初步的设想,村里有养猪,只是数量太少了,不够规模,养殖其他的牲畜村里人又没经验,这次去农大正好可以学习一下,机会难得。

    于红霞知道他笑什么,她可太了解这个男人了,人是机灵,脑子也够聪明,就是读不行。

    不然姜广军要是跟她一起复习考大学,回城的事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波折了。

    “广军,你出门在外要照顾自己,我寄了信给你,还有个包裹,是我做的书包和笔袋,应该快到了,你给爱莲姐家孩子还有牛牛他们分分。对了,杜家搬走了。”于红霞最后才想起来。

    杜老大的案子结了,人判了死刑,杜老二判了十五年,一时半会儿是出不来了。

    程云离婚了。

    杜家现在的房子是属于非法侵占来的,必须搬走腾出来。

    至于原来的房主,阚老师在联系了,暂时还没有消息。

    “好,我知道了,媳妇,后面还有人等着打电话呢,有事写信吧,我先挂了。”

    于红

    璍

    霞嗯了一声,让他照顾好自己就挂了电话。

    姜广军其实还有很多话要跟媳妇说,不过身边人太多,不方便,只能挂了电话。

    然后给钱,一分钟一块钱,电话费是真贵。

    等他去会计那交了钱出来,就看见林正国正在门口站着。

    背着手,指间夹着一只卷好的旱烟卷,身上穿着半旧的灰布衫子,脚上的布鞋沾满了泥,看着好像刚从地里回来。

    实则不然,早上刚下过雨,村道泥泞不好走,这才弄了一脚泥。

    “电话打完了?红霞跟孩子都挺好的吧?”

    “挺好的,大叔,你这是又去哪儿了?”姜广军掏出口袋里的火柴,帮他点燃了烟。

    林正国一边抽着烟,一边道:“我去养猪场那边看看,有只母猪下要崽儿了。”

    “大叔还是看好养猪?”

    “嗯,不光我看好,村里很多人都觉得行。你说的那什么新品种,还得再研究研究。”

    “那就再研究研究吧。”姜广军说的是“三江白猪”,一种适合北方寒冷地区养殖的肉猪新品种,只是目前还没有全面推广。

    两人说着话,那边快递员过来了,于红霞说的信跟包裹到了。

    因为包裹不算重,快递员直接送过来了,姜广军习惯先看信。

    信不长,只有两页纸,很快看完了,不过看完后他砸么了下嘴,有些受刺激了。

    他媳妇是越来越能干了,一个笔袋卖了两千,自己再不努力就要被碾压了。

    第44章 第44章 要你有啥用!

    于红霞这次寄来的包裹比上次的要大, 重量却没增加多少,拿在手上轻飘飘的。

    姜广军打开,里面有三个帆布双肩书包, 五个带夹层的各种颜色的笔袋,于红霞还给他做了两双布鞋, 他脚上的胶鞋结实是结实, 不如布鞋穿着舒服透气。

    前世姜广军穿了几十年,现在要不穿他还真不习惯。

    “这书包做的不错。”姜广军拿起来看了看,书包的款式很新颖,跟后世商店里卖的差不多。

    笔袋做工也很精细,一看就用了很多心思, 怪不得服装厂会给他媳妇那么多设计费, 确实值得。

    姜广军看完,将一个书包两个笔袋给林正国, “大叔, 这是红霞给你家大壮的。”

    林正国的大孙子叫大壮,就是于红霞救的那个孩子, 和牛牛是表兄弟,比牛牛小两岁, 刚在村小上一年级。

    林正国头一回见到两个带子的书包,稀奇的看了半天。

    “红霞咋买这么好的书包给大壮, 太破费了。”

    这书包肯定是在京市商店里买的, 又厚又结实, 还好看, 瞧着不能便宜了。

    林正国有心不想要,又不好拒绝于红霞的一片心意,人家特意邮来的, 要不给点钱?

    “大叔,这不是买的,是红霞自己做的,给大壮拿回去用吧,牛牛也有。”他媳妇一直记得两个小家伙呢。

    两个小家伙也没忘了他媳妇,平时在村里,只要遇到了,大壮都会笑着喊他姜叔叔。

    还经常问他:红霞婶婶来信来没?我都想她了,她啥时回来啊?每次家里做了好吃的,都颠颠跑来喊他去吃。

    两个孩子别看小,知道记恩的,他媳妇没白救他们一回。

    “好,那我替大壮收下了,你写信时帮我谢谢红霞,告诉她我一定督促大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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