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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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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来判。

    能合情合理合法的让阿云免死流放还要什麽法外开恩敕贷其死?当他在大理寺这麽多年是白干的啊?

    许遵咬死了不肯用官家的法外开恩,他在登州任期结束後极有可能回京任职,这时候闹出来法外开恩他还怎麽回大理寺?

    不是所有官员都是包青天。

    连包拯判案都不敢轻易法外开恩,他一个小小的知州判个案子还得官家亲自开口法外开恩可还行?他以後还要不要当官了?

    许大人越说越气,只恨他们现在不在京城没法直接去找官家吵架。

    苏景殊看看火气上头力透纸背的许遵,再看看京城加急送回登州的文书,他觉得吧,官家可能不是这个意思。

    大过年的见血不吉利,官家想的可能是赶紧结束好过年。

    不过看现在这情况,年是过安心了,年後却没法安心。

    幸好许大人不在京城,不然官家就难受大发了。

    啧,难办。

    小小苏大人看完文书後第一反应是就坡下驴,阿云没有钱他们可以凑钱,总之先把命保住。

    但是看许大人的态度,他还是太嫩了。

    当官要有原则,要是随随便便就能法外开恩还要律法干什麽?

    官家这样不行。

    指指点点.jpg

    所以现在怎麽办?大老远的从登州到京城送信吵架?这得吵到猴年马月才能吵出结果?

    大人,他们任期内还能等到结案的那天吗?

    苏通判有点怀疑,这次邮差的速度快不代表邮差的速度一直这麽快,公文书信一来一回要花上大半个月,再加上京城那边讨论案子的时间,按照一个回合一个月的速度来算,两三年都不一定能吵完。

    实在不行的话,许大人请个假回京城和官家吵吧。

    登州已经稳定下来,之前许大人没上任的时候他自己在登州也没出乱子,他们俩留一个在州衙就行,许大人尽管放心回京城。

    “您看公文上写的,刑部何尚书其实是认同您的判决的,只是大理寺和审刑院不同意,他以一敌二这才稍落下风。”苏景殊很认真的分析道,“等您回到京城和何尚书一起引经据典,定能让满朝文武心服口服。”

    登州这边有他足矣,知州大人放心便是。

    要是不小心没吵过被关进大牢,他也会写信给京城的亲朋好友让亲朋好友帮忙捞一下。

    大人放心飞,有事自己背。

    许遵:……

    这唯恐天下不乱的语气是认真的吗?

    许大人本来火气上头甚至想不过年也要回京找官家要个说法,让这小子这麽一撺掇忽然又没那麽生气了。

    天塌下来还有官家顶着,左右现在阿云已经有官家的法外开恩,他过完年再去找官家吵架。

    跟谁在京城没有人脉似的。

    再然後,小小苏大人就被轰了出去。

    苏景殊:摇头.jpg

    他又没说错,不用得着这麽气急败坏。

    远在京城的官家还不知道即将迎来什麽,不管怎麽说,这个年算是安安稳稳的过去了。

    不去想登州会不会有幺蛾子在等着的话,倒也算得上安稳,琢磨登州又藏了什麽坏水儿的话就算了,别说皇帝,刑部大理寺审刑院哪边都不安稳。

    这个年过的安稳又不安稳,和不太了解许遵为人的刑部审刑院相比,大理寺过的是尤其不安稳。

    人是他们大理寺出去的,他还能不知道那人是什麽德性?

    过年没作妖,肯定是等着年後闹一波大的。

    大理寺卿彭延年彭大人很是忧心,直到年後开工都没有安下心来,特意去刑部找何尚书说登州有消息立刻到大理寺通知他,生怕登州悄无声息再弄出什麽大动静。

    怕什麽来什麽,开工不到半个月,登州那边的奏疏就送到了京城。

    彭大人的担忧一点都不多余,许遵对官家年前的判决非常不满意,这次的奏疏洋洋洒洒写了十多页,说来说去就一个意思:他不服。

    官家不需要法外开恩,阿云也不用花钱来免除死罪,就单纯的按照律法来判她也不能是死刑。

    彭大人:……

    彭大人脸都绿了。

    什麽叫按照律法来判也不能是死刑?《刑统》上写的清清楚楚,谋杀已伤就是绞刑,没有官家的法外开恩她就是死刑!

    何尚书也没料到会是这麽个情况,看彭大人气成这样也不好劝,索性继续将问题交给官家。

    许知州不服官家的判决,官家想法子说服他去吧。

    案子要经过刑部大理寺的复审不假,但是地方州衙要是不认可复审结果,这案子还就真的没法判。

    官家:???

    啊?还能这样?

    太子殿下瞅了他爹一眼,没有说话。

    这就是传说中的“皇权高于一切”?

    很好,长见识了。

    官家有点尴尬,也有点埋怨许遵不给他面子,但是他还不能表现出来,那样显得他很小气。

    他不是说一切都按着律法来办不好,而是这事儿……

    好吧,他就是觉得许遵这麽办不太好。

    什麽意思啊?要不要这麽烦人?

    他才在儿子面前高深莫测的说皇权高于一切,那边许遵就来个不服,这让他怎麽在儿子面前树立?

    欺人太甚!

    官家很生气,後果……也就那样吧。

    地方官不认可他的法外开恩他能怎麽办,只能召集群臣继续讨论。

    没办法,刑部和大理寺审刑院的意见本来就不统一,年前他偷懒直接法外开恩,原以为案子能这麽结束,谁能想到还能冒出来现在这出。

    官家气闷的将案子交给两制讨论,所谓两制就是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是他亲信中的亲信,亲信来讨论总不能还和许遵一样不给他面子。

    事实证明,文臣执拗起来没有最烦人只有更烦人。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阿云的父母都已经去世,叔叔一家给她定亲合理合法,虽然这门婚事是孝期内定下的,但是说二人有婚约也说得过去。

    守孝期间婚事无效大家都认同,具体俩人算不算未婚夫妻,大部分都认为不算。

    但是吧,有几位迂腐过头的非说父母不在了叔叔给她定的婚事就得遵守,这事儿算是“违律为婚,谋杀亲夫”,也不管人家姑娘愿不愿意,总之就是认定阿云意图谋杀亲夫要判她斩首示衆。

    然後那几个老古板就被其他人一起喷的不敢说话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有道理,可也不能什麽道理都听,他们这些人大部分家里都有闺女,谁受得了死後闺女被嫁给老光棍?

    自己都接受不了的事情别去强求别人,人家小姑娘造了多大的孽啊要摊上这种事情?

    不管怎麽说,这门婚事就是不合理,老光棍要是有意见就去找阿云她叔,阿云家里母亲刚刚去世,她叔家里可没事,要嫁就去嫁自个儿闺女,他自家闺女身上没戴孝。

    第一轮唇枪舌战之後,皇帝的专属秘书班子认定阿云和韦大不是夫妻,谋杀亲夫罪名不成立,可是後面谋杀已伤能不能减轻到流放又开始各有各的说法,这一轮吵的比前

    面更厉害。

    真宗年间曾有犯人临刑喊冤,刑部觉得这是地方衙役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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