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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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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娘子难过极了,她恨不得把这碗汤打包带走,但后来她发现,她还是太天真了。

    紧接着,僮仆又给她上了一盘煎至两面金黄的红烧鲤鱼,那鲤鱼浇满了特制的红烧酱汁,又用小火慢炖至鱼肉入味,汤汁浓稠裹在鱼肉里……王大娘子抖着手尝了一口,鱼肉鲜嫩多汁,红烧的味道浓郁醇厚,好吃,还是很好吃。

    立马,又来了一道牡丹燕菜,这道菜更是好了,不仅好吃还好看!

    白萝卜切成细丝,不知经过怎样繁杂的工序,这萝卜做出来形似燕窝,全没了萝卜味。搭配火腿丝、香菇丝、鸡肉丝、海参丝等食材,用高汤烹制而成。吃起来汤鲜味美,而这菜还摆得精美无比,盛在釉水温润洁白的钧瓷上,宛如一朵盛开的牡丹。

    接着,上了今日的主食:羊肉烩汤饼。

    这显然是用羊骨和牛骨熬制了一整晚的高汤,汤白如奶。拉制的汤饼筋道有嚼劲,盛出来时,似乎还刻意在汤饼中间包裹了些许鲜嫩的羊肉碎末,使得宾客们夹一筷子吃一口,肉香与面香便在口中充分融合了起来,越吃越香,越香越想吃。

    而这汤饼里还搭配鲜嫩的羊肉片、木耳、枸杞等食材。汤饼吸饱高汤的鲜美、羊肉的醇厚,还有丰富的配菜作为点缀。

    若是吃得下,吃下去一定是暖身又满足的。王大娘子悲苦交加,筷子紧紧捏在手里,却吃不进嘴里。

    汤饼之后,又上了个小而饱满的烧饼,那烧饼炸得可真好啊!外皮酥脆,内里松软,散发着浓郁的麦香。将烧饼切开一个口子,里头夹上剁碎的酱牛肉,这酱牛肉卤制得酱香浓郁,与烧饼一齐一口咬下去,简直香得人找不着北。

    更别提之后还有香浓的花胶瑶柱炖老鸡汤、脂膏如琥珀的烧鹅肝、比肉更鲜香的杂菌炒百合……

    宴席将近末尾,还有一道令王娘子印象深刻、极为好吃的翡翠蔬果卷,是将鲜嫩的春菜、黄瓜、胡萝卜、柰果等新鲜蔬果切丝后整齐排列,卷入薄如蝉翼的荷叶皮中,搭配上樱桃果酿成的酸甜酱,那叫一个清甜爽脆。

    这道菜一出,先前吃多了牛羊鸡鹅等荤肉的宾客顿时满口清新、身心都涤荡干净了一般。

    最后,是两道在场宾客都从未吃过的甜点:

    第一道是燕窝红枣冻,燕窝细腻滋补、红枣蜜甜清香,做成晶莹剔透的冻,再浇上一勺桂花蜜,那等香甜可口实在令人难忘。

    第二道也是宴席上最后一道,是陈皮红豆沙冰碗子,红豆沙细腻绵密浇上牛乳,与捣碎的冰渣混在一起,再撒上一点绞碎的陈皮碎,为这冰碗子添上了最为关键的一抹清新。

    众人在初夏的微风中这般吃上一碗,果然冰爽丝滑,乳香浓郁豆香甜蜜,悠悠沁脾。

    王大娘子望着满桌只动了几筷子便再吃不下的珍馐美味,几近崩溃,她低下头,在家仆复杂心疼的目光中,忍不住抬起袖子,委屈巴巴地擦了擦被馋出来的泪珠。

    苍天呐。

    今日的她与宦官逛勾栏院又有何区别?

    都是只能干瞪眼!

    呜呜呜——

    第49章 碎骨续断

    波光潋滟, 水阁对面的戏台上剧目已唱至过半,往日这样的好戏总会引得宾客们大肆叫好,投掷鲜花鲜果子乃至金银布帛至台上。可今儿却奇了, 人们先是一阵埋头苦吃, 之后又不住与邻座相互赞叹,尤其那热辣醇厚的胡辣汤,色如琥珀,一碗下肚,竟还有宾客意犹未尽, 对冯元惊叹道:“此等美味,真是平生未见, 你家可是换了庖厨?”

    竟没人分神去留意那唱腔清亮悠长的戏声。

    冯元还未答话,另一人也凑上前来:“冯博士是从何处寻得此庖厨?手艺实在高超, 日后吾家设宴,亦当延请。” 之后,又有人还眯着眼在回味胡辣汤:“这汤真是……起初不觉着有多好,吃下去了才发觉连碗都见了底, 可惜胡椒价贵,也唯有在冯家可尝到了。”

    冯家如今虽落魄,但毕竟祖上曾是北燕皇族, 听闻唐末时期,冯家各处庄子的地窖中共搜出上万斤胡椒,后全被黄巢的军队搜刮干净。不过毕竟是数百年的世家, 死而不僵, 冯家住在外城,平日里也不显奢华,但只要来他家做客, 席上总有难得一见的鲍鱼海参、獾鹿牛羊、燕窝熊掌之流的珍稀食材,便又能窥伺其家底之丰厚。

    可惜冯家的庖厨手艺不精,暴殄天物。

    今儿一场宴席吃下来,虽没这么多奇珍,却更加美味纷呈。

    想必,这便全靠庖厨的手艺了!

    冯元搔了搔头皮,他也被众客逼问得有些懵头懵脑,虽说他是冯家家主,但他已经好长时日没有归家了——今儿他与这些宾客几乎是先后脚到的冯家。

    若非母亲大寿,他不得不回,否则他今儿还在辟雍书院的后山奋笔疾书呢。

    因此家里是否换了庖厨,又换的哪家庖厨,他一概不知。

    不过换了庖厨是一定的,这不是冯二十五能做出来的手艺。他家庖厨亦是家中蓄奴,几代人传下来的,但因战乱与朝代更迭,冯家许多食谱都失传了,不说族人凋零,连昔日皇家御厨的辉煌技艺也断绝了。

    这冯二十五便是那矬子里头拔高个,勉强能用罢了。而且,因冯家嗜甜,冯二十五做菜便养成了必放糖的习惯。

    炒青菜加一勺糖,炒蛋加一勺糖,炖牛肉也加一勺糖,没有糖,他难以做饭。

    冯家人吃惯了,没觉着有多难吃,甜丝丝的怎么会不好吃?但外头的人对冯家宴席风评极差,冯元对此也是略有耳闻。从前他只觉着那些人没见过世面,没吃过这些珍品,不知烹饪之法,才会如此诋毁。

    但今日他吃到了迥然不同的口味,才明白何为没有一点饴糖之味,却自有菜品之甘,原来不用加糖,全靠激发食材自身的味道,也能做出如此好的菜!他也是尝了今日的菜肴才知晓,原来同为庖厨,厨艺竟也能有如此大的参差!

    这下高下立判了,原来往日里那些人背后取笑:“冯家之宴,味甚劣也”竟不是诬蔑,只是实话而已。于是他也在心中暗自揣测:这今日操持宴席的庖厨,定是个几十年功夫的老厨。也不知妻子是从何处寻来的,真算是请对了,难不成是樊楼的掌勺大师傅?

    于是他也好奇起来,唤来仆从耳语几句,命其去引今日掌勺来见。

    对掌勺之人好奇的还有冯七娘。

    她约莫是冯家唯一味觉还未麻木之人,对家中三餐从来不抱希冀,更别提这样的宴席。她这几日有些心烦意乱,总在想那日在沈记汤饼铺里见到的字画。

    字如其人。一个人写的字不仅能看出他的性情,还能从不同时日写下的字上头品出那人提笔时的心绪。烦躁时笔锋潦草,敷衍时收尾草率,静心时字也端正,快乐时连横竖撇捺都好似轻明飘逸。

    九哥儿练的是钟繇的字,笔法自然,书写起来无刻意勾画之处,浑然天成。她原是学的卫体,后来也学着九哥儿改练了钟体,成日里临摹《宣示表》,因此她深知九哥儿的字有何特征。

    她……其实是知晓的。

    九哥儿自幼便订了亲事,还是崔氏的贵女。可是她遏制不了这份倾慕,便只能如此远望,将酸涩的心思放在心中。但前阵子,母亲又说起九哥儿退了亲,那可怜的崔家娘子身患重病,不知还有几年命数,这婚事便已取消了。母亲在感慨九哥儿姻缘真是坎坷,她怔怔的,却卑劣地滋生出了无尽的希望与欣喜,也愈发频频到书院里寻九哥儿。

    可他待她却还是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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