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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心小说www.wenx.net提供的《穿到部落当祭司》60-70(第9/22页)
子在底部和四壁围拢好,盖上防雨盖,一个麦窖就做好了。
常念看着做好的麦窖,想着该教该叮嘱的应该再没有错漏,才说:“收回来的麦子需要晒好脱粒再放到麦窖里,只要不淋雨水,存放一两年绝对没有问题。”
“可以存放一两年?”这几天,伏甄已经学会平静的面对各种使她惊喜的事,但听到麦子能存放的时限时,心里仍是止不住地怦怦乱跳。
不过常念没准备让她这么乐观,提点道:“原水的麦子是不少,今年也能收获良多,但并不是每年都能如此。之前它对于原水来说不过是漫山的野草,至多也就是鸡鸭的口粮,所以没人会特意关注。比起土豆,麦子要娇贵的多!如果哪年雨水多了或是少了,都会影响它的收成。毫不夸张的说,碰到年份不好的时候甚至会颗粒无收。所以伏甄要记住,囤积粮食可不止是冬日的事情。刚刚我预估的年份很保守,其实如果好好打理,麦子也可在麦窖中放个三五年。我说这么多,是想你心中有个计较,不要真到那时慌乱才好。”
伏甄若有所思,之后重重点头,“多谢祭司告知,伏甄一定好好计划。”
“等明年春天你来延越,我带你看一些东西,相信你还会有其他打算。”常念多的没说,只待明年伏甄亲自看过麦田之后再提。
说完正事,有个原水的姑娘提了一筐什么过来,进了才看清,竟然是一筐枣子。那姑娘虽然肤色偏黑,但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梨涡,看着十分可爱。
“祭司尝尝,这是我们原水的一种小果子,味道很好。”
这东西是大祭司让带来的,枣树他们这里确实有,不过只部落后面长了五棵,因着结的不多,所以平日里宝贝的很,就连原水自己人也少有吃过。
常念当然不知道,拿起一颗擦了擦,味道还不错,挺甜的。之后他又拿了两颗,放到厉的手里。
哎!怎么办,想拔两棵枣树回去。
虽然枣树在果树中并不算大,但扛着也费劲儿啊,忧伤!不然种棵枣树在院子里也挺好,好在有枣核,只不过等他从一颗枣核变成能结果的枣树,起码还要五六年之久。
送枣子的姑娘眼神灵动,看起来就是个开朗的性子,见常念吃了她送的果子,甜甜一笑问:“祭司在部落可有定下的姑娘。”
“咳。”
常念被呛了一下,厉眼神如刀地看向那姑娘,但仍不忘帮小狐狸拍背。
只是姑娘的眼神没分给他一点,还盯着漂亮的少年等他的答案。
常念同厉摇摇手,示意自己没事。但姑娘却会错了意,语调上扬道:“祭司的意思是没有?你觉得我怎么样。来之前我问过大祭司,她说如果你也觉得我不错,我可以与你回延越。”
咋整,第一次被表白,有点紧张。可是要如何告诉人家姑娘他是弯的,性取向是旁边这位。
厉紧抿薄唇,一直不语。但他内心也极忐忑,万一,万一他的小狐狸应了,他要怎么办?将姑娘杀了?那肯定不行,念会恨他。
有些紧张的揉搓着耳垂,常念最后还是拒绝道:“我在延越是没有定下的姑娘,但我心里有人了,抱歉。”
“轰”
厉觉着自己的脑子好像被雷劈过一样,乱哄哄的听不到别的动静。心里有人了?谁?为何他不知道?
将他可能接触过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刚刚念的语气明显是指人是延越的。可延越的会是谁呢?他与族里的姑娘话都很少,只有说正事的时候才会交谈几句,只有,只有玥。
是了,念带玥是不同的,总是惦念她不说,好像还送她亲手做的花环。所以,是玥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有人在叫自己。
“厉,发什么呆呢,我们回去了。”
眼神重新聚焦,看着那张白嫩嫩的脸在自己跟前,他竟有一种冲动,想捏着念的下巴按到自己胸口,然后在他的后颈和喉咙这些显眼的地方都咬上他的牙印。就好像动物标记领地一样,告诉所有人,这人是他的。
努力压抑住这种情绪,他艰难开口:“你说的人是谁?”
“人?什么人?”不是常念迟钝,是厉恍惚的时间太长了,他拒绝小姑娘之后,又和伏甄谈了一刻钟。
“你说你心里有人了,是谁?”厉的声音有些哑,不过这会儿常念早紧张的丢了五感。
“我,我骗她的,骗小孩子的话你也信。”好半天,他才结结巴巴的解释。
这个说谎是显而易见的,厉怎么能信,于是又哑声追问:“那个人是玥吗?”
“玥?我怎么会喜欢玥?我一直当他是姐姐。而且我瞧着,鹤工才喜欢玥吧。”说起真话,他底气明显足了。
厉只看一眼,便知道他此话不假。
但不是玥,还有谁呢?确实没有符合的人了,难道真的是糊弄那姑娘的话?人最擅长欺骗自己,由其是在感情中,所以厉半自我催眠似的相信了刚刚的托词。
只是即使这样,他的心里也觉得有什么罩着,闷闷地透不过气。
念总是要长大的,纵使现在没有心仪之人,那以后呢?他要如何留住他的小狐狸,或许要对他再好一些吧。
他记得念说过,习惯是很可怕的,养成一个习惯只要二十一天,但戒掉一个习惯却需要三个月甚至三年。
他就要成为念的习惯,而且是无法戒掉的习惯。
卑劣吗?管他呢!
第二日,果真如常念计算的一样,庚和申带着奴隶过来了。长长的队伍确实是将奴隶都带着,除此之外,竟然还牵了五辆驴车!
伏甄看着延越过来的一行人,不知道要先惊讶于驴拉着的东西,还是束缚在奴隶脚上的链子。
驴拉的自然是板车,而奴隶脚上套着的则是脚镣。
这个脚镣是临行前教于雁的,锁链长不足五十公分,两边各有圆环套住脚腕。脚腕上的铁环并没有上锁,而是用一根类似铁钉一样的东西固定死,要想解开脚镣,就需要特制的铁钳将钉子拆掉。这样制作方法简单,也能大大降低成本。
成年男人的步子在六十到七十公分,而链子的长度不足五十,这样即不影响走路,又让他们无法随意自在,更别提是逃跑了。
之所以在奴隶身上费心思,还是现在延越奴隶数量多,加上之前有的九十多名奴隶,只男□□隶的数量就达到了三百多人。这基本和延越战士数量相当,如果不好好收拢,必要出乱子。
伏甄不知这些,不过她却敏锐的发现,奴隶脚上套着的链子,似乎与连弩和弓箭箭头上的材质是相同的。
这次参加七星的交换集会,虽然让她痛失十几名战士,但也让她见识到一些东西,比如青铜兵器。
交换集会时延越早走半日没有看见,有不足百人的七星队伍从外面回来,他们手中拿着的都是青铜兵器。有个战士为了展示实力,用青铜兵器全力击在一块大石上,石头粉碎,兵器却丝毫没有变化,看的各部落的人都暗暗咂舌。
后来才有人传,那种兵器叫青铜兵器。
再见过连弩和弓箭后,伏甄就一直在想,到底是青铜兵器更锋利一些,还是箭尖更锋利一些。
可眼下这么珍贵的物件,却被延越用在束缚奴隶上,她着实有些想不通。她自然不知道铁是可以二次熔炼的,如果不需要这些脚铐,就再熔炼成兵器或其他工具。
常念现在心思全不在这些上面,他都他都要感动哭了,不亏是庚和申!有了驴车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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